標籤:作用 不能 demo 規範 繼承 存在 重載 function 抽象類別
1、什麼是抽象方法?
我們在類裡面定義的沒有方法提的方法就是抽象方法。所謂的沒有方法體指的是,在聲明的時候沒有大括弧以及其中的內容,而是直接在聲明時在方法名後加上分號結束,另外在聲明抽象方法時方法還要加一個關鍵字"abstract"來修飾。例如:
abstract function fun1();
abstract function fun2(); 2、什麼是抽象類別? 只要一個類裡面有一個方法是抽象方法,那麼這個類就定義為抽象類別,抽象類別也要使用“abstract”關鍵字來修飾;在抽象類別裡面可以有不是抽象的方法和成員屬性,但只要有一個方法是抽象的方法,這個類就必須聲明為抽象類別,使用“abstract”修飾。例如:abstract class demo{var $test;abstract function fun1();abstract function fun2();} 3、抽象類別有什麼作用? 上例子中定義了一個抽象類別“demo”使用了“abstract”來修飾,在這個類裡面定義了一個成員屬性"$test",和兩個抽象方法“fun1”和“fun2”還有一個非抽象的方法fun3();那麼抽象類別我們怎麼使用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抽象類別不能產生執行個體對象,所以也不能直接使 用,前面我們多次提到過類不能直接使用,我們使用的是通過類執行個體化出來的對象,那麼抽 象類不能產生執行個體對象我們聲明抽象類別有什麼用呢?我們是將抽象方法是做為子類重載的模 板使用的,定義抽象類別就相當於定義了一種規範,這種規範要求子類去遵守,子類繼函抽象 類之後,把抽象類別裡面的抽象方法按照子類的需要實現。子類必須把父類中的抽象方法全部 都實現,否則子類中還存在抽象方法,那麼子類還是抽象類別,還是不能執行個體化對;為什麼我 們非要從抽象類別中繼承呢?因為有的時候我們要實現一些功能就必須從抽象類別中繼承,否則 這些功能你就實現不了,如果繼承了抽象類別,就要實作類別其中的抽象方法;例如:abstract class mode{ var $test; abstract function fun1(); abstract function fun2(); function fun2(){ .... }} $mode = new mode(); //抽象類別只能為產生執行個體對象,所以這樣做是錯的,執行個體化對象交給子類class test extends mode{ function fun1(){ .... } function fun2(){ .... }}$test = new test(); //子類可以執行個體化對象,因為實現了所有父類的抽象化方法
php中的抽象方法和抽象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