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http art ar 工作 設計 ad table ef
敏捷式軟體開發 (Agile Software Development)宣言
http://www.agilemanifesto.org/iso/zhchs/
我們一直在實踐中探尋更好的軟體開發方法,身體力行的同時也協助他人。由此我們建立了如下價值觀:
個體和互動 高於 流程和工具
工作的軟體 高於 詳盡的文檔
客戶合作 高於 合約談判
響應變化 高於 遵循計劃
也就是說,儘管右項有其價值,我們更重視左項的價值。
|
Kent Beck Mike Beedle Arie van Bennekum Alistair Cockburn Ward Cunningham Martin Fowler |
James Grenning Jim Highsmith Andrew Hunt Ron Jeffries Jon Kern Brian Marick |
Robert C. Martin Steve Mellor Ken Schwaber Jeff Sutherland Dave Thomas |
著作權為上述作者所有,2001年
此宣言可以任何形式自由地複製,但其全文必須包含上述申明在內。
敏捷軟體的十二條原則
1.我們最重要的目標,是通過持續不斷地及早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使客戶滿意。【持續傳遞】
2.欣然面對需求變化,即使在開發後期也一樣。為了客戶的競爭優勢,敏捷過程掌控變化。【擁抱變化】
3.經常地交付可工作的軟體,相隔幾星期或一兩個月,傾向於採取較短的周期。【小步前進】
4.業務人員和開發人員必須相互合作,項目中的每一天都不例外。【緊密合作】
5.激發個體的鬥志,以他們為核心搭建項目。提供所需的環境和支援,輔以信任,從而達成目標。【以人為本】
6.不論團隊內外,傳遞資訊效果最好效率也最高的方式是面對面的交談。【面對面溝通】
7.可工作的軟體是進度的首要度量標準。【儘早交付】
8.敏捷過程倡導可持續開發。責任人、開發人員和使用者要能夠共同維持其步調穩定延續。【穩步可持續】
9.堅持不懈地追求技術卓越和良好設計,敏捷能力由此增強。【追求卓越】
10.以簡潔為本,它是極力減少不必要工作量的藝術。【大道至簡】
11.最好的架構、需求和設計出自自組織團隊。【自組織團隊】
12.團隊定期地反思如何能提高成效,並依此調整自身的舉止表現。【定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