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trigger
前陣回收生產帳號的存取範圍,即之前是[email protected]"%"的帳號命名方式,修改成若干個以前端應用部署的機器IP為準,修改成[email protected]"IP address"。盡量減少不可信用戶端串連資料庫的情況發生,加強資料安全。
但是回收[email protected]"%"帳號後發現,生產一子系統一直報錯,[email protected]"%"帳號不存在的異常。一開始通過檢查生產代碼的jdbc資料庫連接串的配置,發現地址配置成伺服器的主機名稱。懷疑是由於網域名稱被錯誤解析成外網的IP地址導致,將其修改為內網的IP後重新發版本後仍然存在相同報錯。
後來經過排查後最終發現,由於該子系統還採用觸發器,只不過之前寫觸發器的時候沒有定義definer,導致該觸發器的definer預設為當前的使用者,即:[email protected]"%"。
原來,mysql在刪除使用者的時候,只會影響到mysql系統庫的user表、db表和tables_priv表,而該使用者建立的觸發器是不會被連帶刪除掉的,因為觸發器的資訊都儲存在information.schema庫的triggers表裡面。所以,其他普通使用者(沒有管理員權限)想要調用其他使用者的觸發器的時候,就會報錯。
問題定位出來了,就容易解決了:
1、刪掉原先的[email protected]"%"的觸發器,重新定義definer為[email protected]"IP address"的觸發器
2、普通帳號能調用觸發器,需要配置多triggers的許可權,要不會報trigger許可權報錯。
總結一下:
資料庫之所以為資料庫,就是其儲存資料和檢索資料的能力強大,雖然資料庫也有觸發器、自訂函數和預存程序這類functions,但是functions的執行是犧牲了資料庫部分效能來實現的。而且也會導致前端應用同後端服務緊耦合,前端有變更,後續服務也要跟著變。所以,除非是一些特殊的情境如BI、資料分析等,一般生產環境都禁用trigger、functions和 stored procedure。將其功能實現在代碼層面,減少資料庫的負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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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mysql 使用者不存在的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