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3)固定資產是有形資產
從固定資產的定義看,固定資產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企業持有固定資產的目的是為了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即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用於出售的產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機器裝置類固定資產,不包括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建築物,後者屬於企業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屬於固定資產。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指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比如自用房屋建築物的使用壽命表現為企業對該建築物的預計使用年限。對於某些機器裝置或運輸裝置等固定資產,其使用壽命表現為以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例如,汽車或飛機等,按其預計行駛或飛行裡程估計使用壽命。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意味著固定資產屬於非流動資產,隨著使用和磨損,通過計提折舊方式逐漸減少賬麵價值。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是對固定資產進行後續計量的重要內容。
3.固定資產是有形資產
固定資產具有實物特徵,這一特徵將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區別開來。有些無形資產可能同時符合固定資產的其他特徵,如無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而持有,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但是,由於其沒有實物形態,所以,不屬於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的固定資產主要劃分為三大類:
一是房屋建築物(包括地下的各種水、電、氣管道設施、廠區道路、綠化工程等);
二是機器裝置;
三是通用裝置部分,包括各種汽車、叉車、挖掘機、裝載機、起重裝置,電器裝置、電子裝置還有大型的辦公家私用品等。
一、通用裝置部分 折舊年限
1.機械裝置 10━14年
2.動力裝置 11━18年
3.傳導裝置 15━28年
4.動輸裝置 8━14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錶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裝置 8━12年
電子電腦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裝置 7━12年
6. 工業窯爐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裝置及器具 裝置工具 18━22年
電視機、複印機、文文書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裝置部分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裝置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裝置
發電及供熱裝置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裝置 18━22年
核能發電裝置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裝置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裝置 8━14年
13.化工、醫藥工業專用裝置 7━14年
14.電子儀錶電訊工業專用裝置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裝置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裝置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裝置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裝置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裝置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裝置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築物部分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築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他建築物 15━25年
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淨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舊額
3.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1)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淨值×月折舊率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淨殘值後的淨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折數總和
或: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引用:http://baike.baidu.com/view/13173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