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件編程不是對傳統物件導向的拋棄,相反組件編程正是物件導向編程的深化和發展。類作為物件導向的靈魂在C#語言裡有著相當廣泛深入的應用,很多非常“Sharp”的組件特性甚至都是直接由類封裝而成。對類的深度掌握自然是我們“Sharp XP”重要的一環。
類
C#的類是一種對包括資料成員,函數成員和巢狀型別進行封裝的資料結構。其中資料成員可以是常量,域。函數成員可以是方法,屬性,索引器,事件,操作符,執行個體構建器,靜態構建器,析構器。除了某些匯入的外部方法,類及其成員在C#中的聲明和實現通常要放在一起。
C#用多種修飾符來表達類的不同性質。根據其保護級C#的類有五種不同的限制修飾符:
public可以被任意存取;
protected只可以被本類和其繼承子類存取;
internal只可以被本組合體(Assembly)內所有的類存取,組合體是C#語言中類被組合後的邏輯單位和物理單位,其編譯後的副檔名往往是“.DLL”或“.EXE”。
protected internal唯一的一種組合限制修飾符,它只可以被本組合體內所有的類和這些類的繼承子類所存取。
private只可以被本類所存取。
如果不是嵌套的類,命名空間或編譯單元內的類只有public和internal兩種修飾。
new修飾符只能用於嵌套的類,表示對繼承父類同名類型的隱藏。
abstract用來修飾抽象類別,表示該類只能作為父類被用於繼承,而不能進行對象執行個體化。抽象類別可以包含抽象的成員,但這並非必須。abstract不能和new同時用。下面是抽象類別用法的偽碼:
abstract class A
{
public abstract void F();
}
abstract class B: A
{
public void G() {}
}
class C: B
{
public override void F()
{
//方法F的實現
}
}
抽象類別A內含一個抽象方法F(),它不能被執行個體化。類B繼承自類A,其內包含了一個執行個體方法G(),但並沒有實現抽象方法F(),所以仍然必須聲明為抽象類別。類C繼承自類B,實作類別抽象方法F(),於是可以進行對象執行個體化。
sealed用來修飾類為密封類,阻止該類被繼承。同時對一個類作abstract和sealed的修飾是沒有意義的,也是被禁止的。
對象與this關鍵字
類與對象的區分對我們把握OO編程至關重要。我們說類是對其成員的一種封裝,但類的封裝設計僅僅是我們編程的第一步,對類進行對象執行個體化,並在其資料成員上實施操作才是我們完成現實任務的根本。執行個體化對象採用MyClass myObject=new MyClass()文法,這裡的new語義將調用相應的構建器。C#所有的對象都將建立在託管堆上。執行個體化後的類型我們稱之為對象,其核心特徵便是擁有了一份自己特有的資料成員拷貝。這些為特有的對象所持有的資料成員我們稱之為執行個體成員。相反那些不為特有的對象所持有的資料成員我們稱之為靜態成員,在類中用static修飾符聲明。僅對待用資料成員實施操作的稱為靜態函數成員。C#中待用資料成員和函數成員只能通過類名引用擷取,看下面的代碼:
using System;
class A
{
public int count;
public void F()
{
Console.WriteLine(this.count);
}
public static string name;
public static void G()
{
Console.WriteLine(name);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
A a1=new A();
A a2=new A();
a1.F();
a1.count=1;
a2.F();
a2.count=2;
A.name="CCW";
A.G();
}
}
我們聲明了兩個A對象a1,a2。對於執行個體成員count和F(),我們只能通過a1,a2引用。對於靜態成員name和G()我們只能通過類型A來引用,而不可以這樣a1.name,或a1.G()。
在上面的程式中,我們看到在執行個體方法F()中我們才用this來引用變數count。這裡的this是什麼意思呢?this 關鍵字引用當前對象執行個體的成員。在執行個體方法體內我們也可以省略this,直接引用count,實際上兩者的語義相同。理所當然的,靜態成員函數沒有 this 指標。this 關鍵字一般用於從建構函式、執行個體方法和執行個體訪問器中訪問成員。
在建構函式中this用於限定被相同的名稱隱藏的成員,例如:
class Employee
{
public Employee(string name, string alias)
{
this.name = name;
this.alias = alias;
}
}
將對象作為參數傳遞到其他方法時也要用this表達,例如:
CalcTax(this);
聲明索引器時this更是不可或缺,例如:
public int this [int param]
{
get
{
return array[param];
}
set
{
array[param] = valu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