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的const和C++的一樣嗎?怎麼實現的?
const和goto只是Java的保留字,沒有被使用實現。它們的區別在下面:
(1)final在java中定義常量,可作用於基本類型或者類類型,若是作用於類類型,則此類類型不能作為父類被繼承,也就是說它的下面不能有子類,這樣的類叫做原子類。
C++中的const定義常量
(2)Java中的final如果是對於基本類型,那和C++裡面const是一樣的,如果是是對對象而言,就不同了
(3)final表示這個控制代碼是不可改變的
final Object obj=(Object)new String("a");
obj=(Object)new String("hello");是非法的
但是依然可以調用obj的方法。如((String)obj).length()是合法的
而C++如果一個對象被定義成const,就不能調用對象的方法。除非這個方法被定義成const
1. const常量,如const int max = 100;
優點:const常量有資料類型,而宏常量沒有資料類型。編譯器可以對前者進行型別安全檢查,而對後者只進行字元替換,沒有型別安全檢查,並且在字元替換時可能會產生意料不到的錯誤。
2.const 修飾類的資料成員。
const資料成員只在某個物件存留期內是常量,而對於整個類而言卻是可變的。因為類可以建立多個對象,不同的對象其const資料成員的值可以不同。所以不能在類聲明中初始化const資料成員,因為類的對象未被建立時,編譯器不知道const 資料成員的值是什麼。 const資料成員的初始化只能在類的建構函式的初始化表中進行。
3.const修飾指標的情況,見下式:
const int* a = & [1]
int const *a = & [2]
int* const a = & [3]
const int* const a = & [4]
可以參考《Effective c++》Item21上的做法,如果const位於星號的左側,則const就是用來修飾指標所指向的變數,即指標指向為常量;如果const位於星號的右側,const就是修飾指標本身,即指標本身是常量。因此,[1]和[2]的情況相同,都是指標所指向的內容為常量,這種情況下不允許對內容變更操作,如不能*a = 3 ;[3]為指標本身是常量,而指標所指向的內容不是常量,這種情況下不能對指標本身變更操作,如a++是錯誤的;[4]為指標本身和指向的內容均為常量。
4. const的初始化
先看一下const變數初始化的情況
1) 非指標const常量初始化的情況:A b;
const A a = b;
2) 指標const常量初始化的情況:
A* d = new A();
const A* c = d;
或者: const A* c = new A();
3)引用const常量初始化的情況:
A f;
const A& e = f; // 這樣作e只能訪問聲明為const的函數,而不能訪問一般的成員函數;
5. const在函式宣告中的應用
在函式宣告中,const 可以修飾函數的傳回值,或某個參數;對於成員函數,還可以修飾是整個函數。1) 修飾參數的const,如 void fun0(const A* a ); void fun1(const A& a); 調用函數的時候,用相應的變數初始化const常量,則在函數體中,按照const所修飾的部分進行常量化,如形參為const A* a,則不能對傳遞進來的指標的內容進行改變,保護了原指標所指向的內容;如形參為const A& a,則不能對傳遞進來的引用對象進行改變,保護了原對象的屬性。
[注意]:參數const通常用於參數為指標或引用的情況,且只能修飾輸入參數;若輸入參數採用“值傳遞”方式,由於函數將自動產生臨時變數用於複製該參數,該參數本就不需要保護,所以不用const修飾。
[總結]對於非內部資料類型的輸入參數,應該將“值傳遞”的方式改為“const引用傳遞”,目的是為了提高效率。例如,將void Func(A a)改為void Func(const A &a)
對於內部資料類型的輸入參數,不要將“值傳遞”的方式改為“const引用傳遞”。否則既達不到提高效率的目的,又降低了函數的可理解性。例如void Func(int x)不應該改為void Func(const int &x)
2) 修飾傳回值的const,如const A fun2( ); const A* fun3( );
這樣聲明了傳回值後,const按照"修飾原則"進行修飾,起到相應的保護作用。
[總結] 1) 一般情況下,函數的傳回值為某個對象時,如果將其聲明為const時,多用於操作符的重載。通常,不建議用const修飾函數的傳回值類型為某個對象或對某個對象引用的情況。2)如果給採用“指標傳遞”方式的函數傳回值加const修飾,那麼函數傳回值(即指標)的內容不能被修改,該傳回值只能被賦給加const 修飾的同類型指標。
6. 類成員函數中const的使用
一般放在函數體後,形如:void fun() const;
任何不會修改資料成員的函數都因該聲明為const類型。如果在編寫const成員函數時,不慎修改了資料成員,或者調用了其他非const成員函數,編譯器將報錯,這大大提高了程式的健壯性。
7. 使用const的一些建議
1 要大膽的使用const,這將給你帶來無盡的益處,但前提是你必須搞清楚原委;
2 要避免最一般的賦值操作錯誤,如將const變數賦值,具體可見思考題;
3 在參數中使用const應該使用引用或指標,而不是一般的對象執行個體,原因同上;
4 const在成員函數中的三種用法(參數、傳回值、函數)要很好的使用;
5 不要輕易的將函數的傳回值類型定為const;
6除了重載操作符外一般不要將傳回值類型定為對某個對象的const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