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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函式:
Objective-C是一門物件導向的語言,我們在Objective-C中定義一個類時,總要提供一個初始化方法,一般大家都是這樣寫的:
- (id)init { //調用父類方法,執行個體一個本類,涉及runtime,防止衝突,可以在構造方法裡初始化一些資料等 self = [super init]; if (self) { self.name = @"xxx"; } return self; }- (id)initWithString:(NSString *)aString{ [self init]; self.name = aString; } - (id)initWithImage:(UIImage *)aImage{ [self init]; self.image = aImage; }
這樣一段簡單的代碼,卻有很多可以思考的問題:
1、為什麼要通過[super init]來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父類的初始化方法裡又執行了什麼東西?
首先,我們知道對象繼承的概念,一個子類從父類繼承,那麼也要實現父類的所有功能,這就是is-a的關係,比如說狗是哺乳動物,那麼狗必定具有哺乳動物的特徵和功能。所以在子類的初始化方法中,必須首先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以實現父類相關資源的初始化。例如我們在初始化狗這一對象時,必須先初始化哺乳動物這一對象,並把結果賦予狗,以使狗滿足屬於哺乳動物這一特徵。
典型的,在iOS下,所有的類都繼承於NSObject,而NSObject的init方法很簡單,就是return self。當父類的初始化完成之後,即self不為nil的情況下,就可以開始做子類的初始化了。
在物件導向編程中,如果編寫一個類而沒有包含建構函式,這個類仍能編譯並且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如果類沒有提供顯式的建構函式,編譯器會提供一個預設的建構函式給你。除了建立對象本身,預設建構函式的唯一工作就是調用其超類的建構函式。在很多情況下,這個超類是語言架構的一部分,如java中的 Object類,objective-c 中的NSObject類。
不論是何種情況,在類中至少包含一個建構函式是一種很好的編程實踐,如果類中有屬性,好的實踐往往是初始化這些屬性。
解構函式
解構函式dealloc,對象從記憶體中銷毀前夕調用的函數
- (void)dealloc { //解構函式是在對象完全銷毀的時候自動調用 //對象銷毀的時候調用 計數器 retainCount = 0 //dealloc 不可以人為調用 //在dealloc裡清除成員變數,代理,監聽等 self.color = nil; self.linePoints = nil; [super dealloc]; }
Objective-C類的建構函式和解構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