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轉換
Java 語言是一種強型別的語言。強型別的語言有以下幾個要求:
變數或常量必須有類型:要求聲明變數或常量時必須宣告類型,而且只能在聲明以後才能使用。
賦值時類型必須一致:值的類型必須和變數或常量的類型完全一致。
運算時類型必須一致:參與運算的資料類型必須一致才能運算。
但是在實際的使用中,經常需要在不同類型的值之間進行操作,這就需要一種新的文法來適應這種需要,這個文法就是資料類型轉換。
在數值處理這部分,電腦和現實的邏輯不太一樣,對於現實來說,1和 1.0 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對於電腦來說,1 是整數類型,而 1.0 是小數類型,其在記憶體中的儲存方式以及佔用的空間都不一樣,所以類型轉換在電腦內部是必須的。
Java 語言中的資料類型轉換有兩種:
自動類型轉換:編譯器自動完成類型轉換,不需要在程式中編寫代碼。
強制類型轉換:強制編譯器進行類型轉換,必須在程式中編寫代碼。
由於基礎資料型別 (Elementary Data Type)中 boolean 類型不是數字型,所以基礎資料型別 (Elementary Data Type)的轉換是出了 boolean 類型以外的其它 7 種類型之間的轉換。下面來具體介紹兩種類型轉換的規則、適用場合以及使用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自動類型轉換
自動類型轉換,也稱隱式類型轉換,是指不需要書寫代碼,由系統自動完成的類型轉換。由於實際開發中這樣的類型轉換很多,所以 Java 語言在設計時,沒有為該操作設計文法,而是由 JVM 自動完成。
轉換規則:從儲存範圍小的類型到儲存範圍大的類型。
具體規則為:byte→short(char)→int→long→float→double
也就是說 byte 類型的變數可以自動轉換為 short 類型,範例程式碼:
byte b = 10;
short sh = b;這裡在賦值時,JVM 首先將 b 的值轉換為 short 類型,然後再賦值給 sh。
在類型轉換時可以跳躍。範例程式碼:
byte b1 = 100;int n = b1;
注意問題:在整數之間進行類型轉換時,數值不發生改變,而將整數類型,特別是比較大的整數類型轉換成小數類型時,由於儲存方式不同,有可能存在資料精度的損失。
強制類型轉換
強制類型轉換,也稱顯式類型轉換,是指必須書寫代碼才能完成的類型轉換。該類類型轉換很可能存在精度的損失,所以必須書寫相應的代碼,並且能夠忍受該種損失時才進行該類型的轉換。
轉換規則:從儲存範圍大的類型到儲存範圍小的類型。
具體規則為:double→float→long→int→short(char)→byte
文法格式為:(轉換到的類型)需要轉換的值
範例程式碼:
double d = 3.10;int n = (int)d;
這裡將 double 類型的變數 d 強制轉換成 int 類型,然後賦值給變數 n。需要說明的是小數強制轉換為整數,採用的是“去 1 法”,也就是無條件的捨棄小數點的所有數字,則以上轉換出的結果是 3。整數強制轉換為整數時取數位低位,例如 int 類型的變數轉換為 byte 類型時,則只去 int 類型的低 8 位(也就是最後一個位元組)的值。
範例程式碼:
int n = 123;byte b = (byte)n;int m = 1234;byte b1 = (byte)m;
則 b 的值還是 123,而 b1 的值為-46。b1 的計算方法如下:m 的值轉換為二進位是10011010010,取該數字低8位的值作為b1的值,則b1的二進位值是11010010,按照機器數的規定,最高位是符號位,1 代表負數,在電腦中負數儲存的是補碼,則該負數的原碼是 10101110,該值就是十進位的-46。
注意問題:強制類型轉換通常都會儲存精度的損失,所以使用時需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