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選取器(一),CSS選取器(
CSS選取器包括標籤選取器、ID選取器、類別選取器、偽類和偽對象選取器、子選取器、相鄰選取器、屬性選取器、通用選取器、包含選取器、分組選取器、指定選取器等選取器,分為標籤選取器、ID選取器、類別選取器、特殊選取器這四類。
以下是我總結的5種常用的CSS選取器。
1、標籤選取器eg: p{ color:#333; } a{ display:block; }優點:能快速為頁面中同類型的標籤統一樣式。缺點:不能設計差異化的樣式,有時會造成樣式的相互幹擾。 2、ID選取器eg: #nav{ margin:0px; padding:10px; }解釋說明: '#' 為ID選擇符首碼 'nav' 為ID名稱元素的ID名稱是唯一的,只能對應文檔中的一個元素。適用範圍:在頁面中唯一、固定、不會重複出現的對象,如導覽列等。 3、類別選取器eg: .col{ }解釋說明: '.' 為類選擇符首碼 'col' 為類名適用範圍:類樣式可應用於文檔中的多個元素。特性:①使用類別選取器前,需在HTML文檔中為要應用類樣式的元素定義相應的class屬性; ②有較好的靈活性,可指定類樣式應用的元素物件範圍。比較:在同等條件下,ID選取器的優先權比類別選取器更大。 4、偽類和偽對象選取器eg: a:hover{ font-weight;bold; }解釋說明: 'a' 為指定標籤名 ':' 為偽類或虛擬元素標識符 'hover' 為偽類或虛擬元素名適用範圍:用以選擇特殊狀態或特殊地區下的元素。6種常用偽類別選取器如下表所示:
| 偽類 |
說明 |
| :focus |
定義對象在成為輸入焦點時的樣式 |
| :link |
定義未瀏覽過的超連結樣式 |
| :visited |
定義訪問過的樣式 |
| :hover |
定義滑鼠經過的樣式 |
| :active |
定義滑鼠按下的樣式 |
| :first-child |
定義對象的第一個子物件的樣式 |
“:link”、“:visited”、“:hover”、“:active”這4個連結偽類別選取器聯合使用時,要注意使用順序,錯誤的順序會使超連結樣式失效。eg: a{ text-decoration:none; } a:link{ color: black; } a:visited{ color: red; } a:hover{ color: blue; } a:active{ color: grey; }關於":link"偽類,有些瀏覽器會把它解析為任何超連結,即它既可以是訪問過的,也可以是未訪問的。故有時可用a選取器樣式來替代a:link選取器樣式。注意:在IE瀏覽器中,是用於超連結相關的偽類別選取器時應為a元素定義href屬性,否則會失效,但在其他瀏覽器中則可用無需為a元素定義href屬性。 5、子選取器eg: div>a{ color:#fff; }解釋說明: 'div' 為父級選擇符名 '>' 為子選擇符標識符 'a' 為子級選擇符名注意:①子選取器中所控制的元素只能是‘>’符號前面所指定對象的子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