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文的讀者,習慣性的接受方塊形狀做為閱讀的單元,其實對於眼睛來說,這是一種容易疲勞的方式,閱讀的時候你的視線實際上是跟隨整行文字的外形。看看這個例子。
NOW I''VE TRIED TO TALK TO YOU AND MAKE YOU UNDERSTAND
Now I''ve tried to talk to you and make you understand
哪一行更容易讀呢?
第一行和中文的情形有些類似,不同的是,每個中文單字就好比一幅畫,其變化要比26個英文字母豐富的多,對於我們來說,我們接受了這個特點,但是設計時 還是有一些問題需要考慮,我不是設計師,如果說的不對,請在下面留言討論。這些內容在我教授Typography的時候是作為一般原則來提出的。我也告訴 學生一句話:“The purpose of rule is to break the rule.” 設計原則本身就是為了打破原則,這也是所謂的creativity的表現。問題是你需要Crowdsourced Security Testing道原則,並且順從原則進行練習,只有在你熟悉原則之後才有可能 打破原則顯現你的創造性,打破原則不意味著原則的缺陷和錯誤,只是你對這些原則的別出心裁的使用,你打破了一些,同時也對你所破壞的部分做一定的補償,似 乎很有點哲學的味道。
我個人以為比較重要的幾個原則是(適用於英文的情形):
字型的選用要考慮該文字的用途,是做標題呢,還是段落文字?
通 常來說 san serif 字型適合作為標題使用,例如 Arial;serif 字型適合作為段落文字使用,例如Time New Roman。對於網頁設計來說,有幾個字型是我強烈推薦的,verdana, tahoma, georgia。事實上,像 Verdana 這個字型是由世界上頂級的字型設計師花了差不多兩年時間設計出來的,Microsoft負責買單, 然後免費提供給使用者,這個字型是IE安裝的一部分,如果你安裝了IE 4以上的版本,你的電腦裡就一定有這個字型,所以你不必擔心使用者是否有這個字型。它的設計考慮了字型在螢幕上顯示的可能面對的問題,而且提供了近乎完美的 答案。唯一的麻煩是它的近乎完美造成了我們使用的時候沒有了個性,因為每個人都使用它。
字型大小的大小?
論壇裡很多討論,關於pixle 好還是point好? 我就不重複了,在這裡我想提出的是字型大小的大小在CSS裡,有很多不同的單位,大致上有三類:
絕對大小:mm, cm, in, pt, pc
相對大小:em, ex
相對於裝置:px
可能要多說幾句的是 em 和 ex,em 在 css 裡代表就是字型字型大小的大小,例如對於12 pt的字型來說, 1 em 就等於12 pt 範例:
p {
font-size: 10pt;
text-indent: 1em
}
也許你會說我可以用text-indent: 10pt來實現同樣的效果啊,但那隻是在理想的情形下,如果使用者覺得他的瀏覽器設定字型大小為14pt更好的時候,你所設計的比例就失去了,所以相對尺寸對於網頁的延展性設計是非常有利的。
ex 和 em 類似,但不盡相同, 回到上面的圖示,x-height 對於每一種字型來說是不同的,ex 是根據字型的 x-height 來定義字型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