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WF設計商務程序平台_訊息收集、通知介面
如果有非系統使用者需要與商務程序的某些結點有資訊互動行為,如以下
業務需求
設計方案A
這種方案的問題:
接件人與審批人都有需要通知申請人的業務職責,
但申請人是非系統參與人員,審批人與申請人的資訊互動比審批人與接件人的通訊要困難很多。
而且接件人或審批人的通知行為系統無法有效控制
另外,申請人要想查詢事項進度,也沒有一個有效查詢點
為瞭解決以上問題,可以使用以下兩種方案之一,或混合使用
設計方案B
將申請人納入系統邊界,
申請人享有的權力:
擁有一個與具體事項對應的使用者名稱,可以登入系統查詢事項進度與辦理人員的各種通知。
申請人的義務:
定時查看事項進度與各種通知,如果因為沒有及時查看,所帶來的後果由申請人自已承擔。
在這種設計中,如果有事項的其他關係人,辦事人員與其他關係人的連絡方式有兩種
1.由申請人做中介,辦事人員將通知發給申請人,由申請人聯絡其他關係人
2.辦事人員直接聯絡其他參與人,與設計方案A辦事人員直接聯絡申請人一樣
其他關係人對事項的瞭解只能通過申請人進行
設計方案C
申請人在系統邊界以外,設立專門的通知部門,
通知部門負責與申請人聯絡,
接件人,審批人只要將事項通知傳遞給通知部門就完成任務
申請人只能到通知部門查詢事項。
通知部門可以主動聯絡其它事項參與人
其它事項參與人也可以主動與通知部門聯絡
設立視窗部門的方案
將通知門部的職責,與接件人的職責合并
視窗是申辦人員與辦事部門的唯一介面
視窗負責所有事項的接件,通知,查詢,以及事項的分配
非電子資料的收集、管理方案
由視窗部門或專門的非電子資料管理部門管理
申請人向非電子資料管理部門提交,
各事項審批人、參與人從非電子資料管理部門申請調出,使用完後歸還非電子資料管理部門
非電子資料管理部門維護資料安全,安排資料的使用順序
事項完成後,資料歸還當事人或由非電子資料管理部門歸檔保管理
資料的收集也可由該部門完成,或由需要人向該部門提出,該部門再向其他部門收集或安排專業部門進行
向非系統參與者提供通知服務的方案
關於資訊同步的問題
傳統方案,雙方式事先約定好日期
雙方式事先約定好日期,申請人,在約定好的日期去取通知
方案A,將申請人納入系統
見[平台的資訊收集、通知介面]的[設計方案B]
方案B,推資訊
系統以如下方式將資訊推送給申請人
方式 |
說明 |
人到人簽通知單 |
辦事人員主動告之申請人,並由申請人簽收通知單, 辦事人員將簽收結果錄入系統 |
電子郵件 |
系統寄送電子郵件後,系統完成事項 |
系統寄送電子郵件,申請人收到並發回執後,系統完成事項 |
簡訊 |
系統傳送簡訊後,系統完成事項 |
系統傳送簡訊,申請人收到並發回執後,系統完成事項 |
電話 |
系統自動撥打有聲電話,指定號碼提聽後,系統完成事項 |
系統自動撥打有聲電話,指定號碼提聽,並按語音提示完成操作後,系統完成事項 |
傳真 |
與電子郵件同 |
方案C,拉資訊
申請人主動查詢,如果申請人沒有主動查詢,在規定的時間內,系統將安預設操作處理事項
方式 |
說明 |
人到人詢問 (非電話方式) |
申請人找相關人員詢問事項,如果事項處於需要申請人蔘與狀態,即時告之申請人事項狀態,並要求申請人簽通知單,並將簽收結果錄入系統 |
簡訊查詢 |
申請人發事項識別碼簡訊到指定系統,系統將事項狀態以簡訊發回後事項進入下一狀態 |
電話查詢 (人工提聽或系統提聽) |
申請人打電話,接通後提供事項識別碼,工作人員或系統將查詢到的結查語音告之, 事項進入下一狀態 |
網路 |
參見[方案A,將申請人納入系統] |
方案D,發公告
辦理人員向媒體發公告,
當事人看到公告後,到辦理人員處取通知,
通常用在法定情形,或具有眾多當事人的的事項,如資格申抱,錄取發榜
參與系統業務行為的方式
系統登入
電子郵件回複
電話操作
簡訊回覆
事先設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