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下our的用法。
require 5.006
當版本號碼小於 5.006 的時候,會返回失敗,從而導致模組載入失敗。
所以它的作用就是保證模組調用環境的 Perl 版本。
our 和 my 一樣,都是對變數的聲明,
不過 our 聲明的是包全域變數,
而 my 聲明的是詞法變數。
不過,經過 our 聲明的變數,它會變得像一個詞法變數一樣,
其實這也是 our 存在的目的:用來欺騙 strict pragma,使 strict 以為它是一個詞法變數,其實卻不是。
有一個簡單的辦法可以理解 our:
1,你就把 our 聲明的變數和 my 聲明的當成一樣。
2,記住 our 和 my 的區別:our 聲明的是一個包全域變數,因此在符號表中儲存(可以通過全限定在任何地方訪問),而 my 聲明的是一個真正的詞法變數,只能在閉合塊中訪問。
使用my的情況: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my $var = 1;
{
my $var = 2;
print $var, "\n";
}
print $var, "\n";
輸出:
2
1
使用our的情況: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our $var = 1;
{
our $var = 2;
print $var, "\n";
}
print $var, "\n";
輸出:
2
2
附:perl中our的用法
其實,our 的出現有它的曆史,
Perl 和別的語言不同,可以隨便聲明變數,
在 Perl 4 那個時代,根本就不需要 my 什麼的,
隨便寫個名字,就是變數了。
在 Perl 5 中仍然如此,除非你用 my 明確聲明為詞法變數,否則所有的變數都是(包)全域變數,而且可以不聲明直接使用。
但是,這樣有個壞處,那就是萬一不小心寫錯名字了,或者解符號引用的時候,字串運算錯了,都會造成很多麻煩(因為按照 Perl 5 文法,這些都是正確的,其結果就是產生一個新的變數,很顯然,這不是你想要的目的。)
所以,為瞭解決這些問題,在 Perl 5 中就引入了 strict 和 warnings 兩個 pragma,它們的作用,就是限制變數不聲明直接使用,
經過 strict 和 warnings 限制後,所有沒有聲明的直接使用的變數都會報錯。但是 my 聲明的變數又是局部變數,local 又不能創造變數,
所以,我們就沒法使用全域變數了(注1),
因此就又引入了 our,our 的作用就是聲明一個全域變數,但是讓 strict 和 warnings 以為它是詞法變數,因此 our 聲明的變數也是詞法範圍的。但是實際上它是全域變數。
注1:
如果不使用 our,我們有兩種辦法可以建立全域變數:
1,用 no strict "vars" 臨時關掉 strict pragma,聲明完了再用 use strict "vars" 開啟。
2,用變數的全限定名稱,如 $main::var 或者 $foo::bar 這樣子。
use,package,our 三者之間無任何關係。
use 是載入一個 .pm 檔案,
package 是切換當前名字空間,
our 是在當前名字空間中建立一個變數,如果該變數已經存在,則 our 只起到一個聲明的作用。
你還是沒有明白 our 和 my 的區別。
our (或者什麼修飾都沒有)聲明的是“包全域變數”,它的是“依附”在“包”上面的,它的儲存位置是“包符號表”,
my 聲明的是“詞法變數”,它是“依附”在“代碼塊”上的,它的儲存位置是“代碼塊”的“變數標籤薄”,所以詞法變數不可以從代碼塊之外訪問(除了傳遞引用)。
但是包全域變數就不同了,用全限定就可以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