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http://www.popo4j.com/article/the-differences-of-apply-and-call.html
如果沒接觸過動態語言,以編譯型語言的思維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將會有種神奇而怪異的感覺,因為意識上往往不可能的事偏偏就發生了,甚至覺得不可理喻.如果在學JavaScript這自由而變幻無窮的語言過程中遇到這種感覺,那麼就從現在形始,請放下的您的”偏見”,因為這對您來說絕對是一片新大陸,讓JavaScrip
好,言歸正傳,先理解JavaScrtipt動態變換運行時上下文特性,這種特性主要就體現在apply, call兩個方法的運用上.
區分apply,call就一句話,
foo.call(this, arg1,arg2,arg3) == foo.apply(this, arguments)==this.foo(arg1, arg2, arg3)
call, apply都屬於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因為屬於Function.prototype,所以每個Function對象執行個體,也就是每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既然作為方法的屬性,那它們的使用就當然是針對方法的了.這兩個方法是容易混淆的,因為它們的作用一樣,只是使用方式不同.
相同點:兩個方法產生的作用是完全一樣的
不同點:方法傳遞的參數不同
那什麼是方法產生的作用,方法傳遞的參數是什麼呢?
我們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開分析.
foo是一個方法,this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arg1, arg2, arg3是傳給foo方法的參數.這裡所謂的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 如果有物件導向的編程基礎,那很好理解,就是在類執行個體化後對象中的this.
在JavaScript中,代碼總是有一個內容物件,代碼處理該對象之內. 內容物件是通過this變數來體現的, 這個this變數永遠指向當前代碼所處的對象中.
為了更好的領會這this是什麼,舉個例子.
代碼
題外話:javascript對象所有屬性都是公開的(public),沒私人(private)之說,所以也可直接存取message屬性
alert(a.message);
可見,A, B類都有一個message屬性(物件導向中所說的成員),A有擷取訊息的getMessage方法,B有設定訊息的setMessage方法,下面來顯示call的威力.
//建立一個B類執行個體對象
var b = new B();
//給對象a動態指派b的setMessage方法,注意,a本身是沒有這方法的!
b.setMessage.call(a, "a的訊息");
//下面將顯示"a的訊息"
alert(a.getMessage());
//給對象b動態指派a的getMessage方法,注意,b本身也是沒有這方法的!
這就是動態語言 JavaScript call的威力所在!
簡直是”無中生有”,對象的方法可以任意指派,而對象本身一直都是沒有這方法的,注意是指派,通俗點就是,方法是借給另一個對象的調用去完成任務,原理上是方法執行時內容物件改變了.
所以 b.setMessage.call(a, “a的訊息”); 就等於用a作執行時內容物件調用b對象的setMessage方法,而這過程中與b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用等效於a.setMessage( “a的訊息”);
因為apply與call產生的作用是一樣的,可以說
call, apply作用就是借用別人的方法來調用,就像調用自己的一樣.
好,理解了call, apply相同處—–作用後,再來看看它們的區別,看過上面例子,相信您大概知道了.
從 b.setMessage.call(a, “a的訊息”) 等效於 a.setMessage( “a的訊息”) 可以看出, “a的訊息”在call中作為一個參數傳遞,
那麼在apply中是怎麼表示的呢,直接解釋說不清楚,apply要結合應用情境才一目瞭然.我們來設計一個應用情境:
view source
01
function
print(a, b, c, d){
02
alert(a + b + c + d);
03
}
04
function
example(a, b , c , d){
05
//用call方式借用print,參數顯式打散傳遞
06
print.call(
this
, a, b, c, d);
07
//用apply方式借用print, 參數作為一個數組傳遞,
08
//這裡直接用JavaScript方法內本身有的arguments數組
09
print.apply(
this
, arguments);
10
//或者封裝成數組
11
print.apply(
this
, [a, b, c, d]);
12
}
13
//下面將顯示”背光指令碼”
14
example(”背” , “光” , “腳”, “本”);
在這情境中, example方法內,a, b, c, d作為方法傳遞的參數, 方法分別運用了apply, call去借print方法來調用,
最後一句由於直接調用example方法, 所以在該方法中的內容物件this就是window對象.
所以,call, apply方法它們除了第一個參數,即執行時內容物件相同外,call方法的其它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而apply就兩個參數,第二個參數為一個數組傳遞.所以可以說成
call, apply方法區別是,從第二個參數起, call方法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作參數, 而apply直接將這些參數放到一個數組中再傳遞, 最後借用方法的參數列表是一樣的.
應用情境:
當參數明確時可用call, 當參數不明確時可用apply給合arguments
1
//例
2
print.call(window, “背” , “光” , “腳”, “本”);
3
//foo參數可能為多個
4
function
foo(){
5
print.apply(window, arguments);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