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設計原則談軟體開發(三)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今天被一個女生拒絕了,大受打擊。來這繼續把這個系列寫下去。

        之前寫過了OCP(開放封閉原則),SRP(單一職責原則)。今天的東西就稍微簡單一些了。

        先來說LSP,他的具體翻譯我記不住了,他的內容是子類必須可以替換父類。好像是叫子類替換原則。這個我不想太多解釋了。我想學過物件導向的人都可以理解。繼承中父類就是提取出子類中的共性,然後給提取出來,這樣一來,子類必然可以替代父類。在這裡,也許我們需要注意的也許僅僅是繼承的選擇上。我忘記了看到什麼書上寫的這樣一段話。企鵝究竟是不是鳥,在現實生活中,企鵝是鳥。但是對於物件導向來說,企鵝卻不是鳥。因為鳥這個父類應該有一個方法是Fly(),而企鵝卻無法實現這個方法。

        在這裡,順便談談繼承的實現原理吧。我們都知道,在中繼資料中,每個類都維護著一個屬於他的方法表,當聲明一個類的對象時,首先先向上遍曆整個對象樹上他的所有父類,然後CLR為每個類都建立出一個方法表,然後當我們執行個體化一個類時,比如People p=new Boy();那麼就建立出了三個方法表,分別是Object ,People,Boy,然後將p的指標引用指向People的方法表。這時我們調用Eat()方法,如果在子類中只是隱藏(new)了該方法,那麼在IL中就直接call這個方法。否則,如果在子類中重寫了這個方法,那麼這個時候,指標就會移動到子類,調用重寫的方法,在IL中反映出來也就是callvirt。

        在這裡,我們來分析一下LSP的目的,我們知道,我們使用父類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少寫代碼,更重用的是為了可擴充,這也是物件導向的一個最大的優點。我們對一個概念一定不會陌生,多態。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1 List<People> peopleList=new List<People>();
2 peopleList.Add(new Boy());
3 peopleList.Add(new Girl());

 

         假設說我們把一個Bird的類繼承自People,那麼就會產生這樣一句代碼,peopleList.Add(new Bird()),後果可想而知了。

         要下課了,就寫到這了,希望各位多多指教。

  

相關文章

聯繫我們

該頁面正文內容均來源於網絡整理,並不代表阿里雲官方的觀點,該頁面所提到的產品和服務也與阿里云無關,如果該頁面內容對您造成了困擾,歡迎寫郵件給我們,收到郵件我們將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

如果您發現本社區中有涉嫌抄襲的內容,歡迎發送郵件至: info-contact@alibabacloud.com 進行舉報並提供相關證據,工作人員會在 5 個工作天內聯絡您,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A Free Trial That Lets You Build Big!

Start building with 50+ products and up to 12 months usage for Elastic Compute Service

  • Sales Support

    1 on 1 presale consultation

  • After-Sales Support

    24/7 Technical Support 6 Free Tickets per Quarter Faster Response

  • Alibaba Cloud offers highly flexible support services tailored to meet your exact n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