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報紙,看到《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正式出台。對於本科時候學得期貨的知識都還給老師了,只記得是高風險高收益的一種投資。
看到其中一段話“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不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而集合信託業務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為目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單一信託業務則可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機為目的開展股指期貨交易,且銀信合作業務視同為集合信託計劃管理。但《指引》又同時規定,“結構化集合信託計劃”不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仔細的查了下,套期保值和套利兩個概念。
套期保值:(hedging) 定義:交易者配合在現貨市場的買賣,在期貨市場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交易品種、數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或買進此期貨合約來補償因現貨市場價格變動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
企業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實際上是一種以規避現貨交易風險為目的的風險投資行為,是結合現貨交易的操作。
原則:1.交易方向相反原則;
2.商品種類相同原則;
3.商品數量相等原則;
4.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則。
舉例:大豆套期保值案例
7月份,大豆的現貨價格為每噸2010元,某農場對該價格比較滿意,但是大豆9月份才能出售,因此該單位擔心到時現貨價格可能下跌,從而減少收益。為了避免將來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該農場決定在大連商品證券交易所進行大豆期貨交易。交易情況如下表所示: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7月份 大豆價格2010元/噸 賣出10手9月份大豆合約:價格為2080元/噸
9月份 賣出100噸大豆:價格為1980元/噸 買入10手9月份大豆合約:價格為2050元/噸
套利結果 虧損30元/噸 盈利30元/噸
最終結果 淨獲利100*30-100*30=0元
套利:
套利( arbitrage): ,指同時買進和賣出兩張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係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係,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
套利一般可分為三類: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商品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