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存在 sdn bsp 錯誤提示 使用 包含 標頭檔 cpp 內容
原文:http://blog.csdn.net/leo115/article/details/7395077
在構造自己的類時,有可能會碰到兩個類之間的相互引用問題,例如:定義了類A類B,A中使用了B定義的類型,B中也使用了A定義的類型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
{
int i;
A* a;
}
請注意上面的定義內容,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出現類A,類B相互引用都定義對象,即如下的樣子: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
{
int i;
A a;
}
在這種情況下,想想可以有a.b.a.b.a.b.a.b.a.b…………,很有點子子孫孫無窮盡之狀,那麼我的機器也無法承受。最主要的還是這種關係很難存在,也很難管理。這種定義方式類同程式中的死迴圈。所以,一般來說,兩者的定義,至少有一方是使用指標,或者兩者都使用指標,但是決不能兩者都定義實體物件。
言歸正傳,那麼,在定義時因為相互引用肯定會需要相互包含標頭檔,如果僅僅只是在各自的標頭檔中包含對方的標頭檔,是通不過編譯的,如下:
//class A.h
#include "B.h"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h
#include "A.h"
class B
{
int i;
A *a;
}
如上的包含方式可能會造成編譯器有錯誤提示:A.h檔案中使用了示知類型B。
怎麼辦?
一般的做法是:兩個類的標頭檔之中,選一個包含另一個類的標頭檔,但另一個標頭檔中只能採用class *;的申明形式,而在實現檔案中(*.cpp)中包含標頭檔,如下:
//class A.h
#include "B.h"
class A
{
int i;
B b;
}
//class B.h
class A;
class B
{
int i;
A *a;
}
//B.cpp
//在B.cpp中的檔案包含處要有下面語句,否則不能調用成員a的任何內容
#include "A.h"
B::B()
{
……
}
【轉】 C++中兩個類相互包含引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