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搜尋論文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一篇題為《部落格網難有商業價值》的文章(發表於
2005
年的《通訊世界》)。文中作者提出了自己對部落格網商業前景的看法,我不敢苟同。
作者在文章從三個方面來說明部落格網創造商業價值有困難。
首先,作者提到了“公信力”,原文如下:
“目前部落格網發展的方向,是向著有影響力的媒體方
向發展,是希望通過擁有眾多的部落格,產生輿論的影響
力,繼而通過大量的使用者和對於網民的影響,收穫廣告
或是憑藉使用者量開展其他業務。
部落格的基本形式決定了部落格網上的部落格眾多,而且
許多人僅僅是一個I D 號,要求這眾多的部落格都具有社
會責任感和新聞道德,那是不可能的事。同時部落格網對
於部落格卻無法管理和約束,目前中國最大的部落格網注
冊使用者已經達到2 0 0 萬之多,而該網站的所有工作人員
不過2 0 0 個,這樣的比例,不用說管理,即使是每天審
文章都是審不過來的,管理和約束在部落格世界裡是一
句空話,這意味著公信力永遠建立不起來。”
乍一看來似乎觀點很有說服力,但是,對於一個對部落格有所瞭解的人來說,這個觀點可以說是漏洞百出。目前,部落格網商業價值的體現確實如作者所提到的那樣——只有廣告和其他依靠大量使用者展開的業務。但是,作者提到的“責任感和新聞道德”就不是那回事了,首先,部落格網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它並不是像其他主流媒體那樣只是發布新聞、發布對它有好處的評論,或者作為傀儡而存在。有些部落格雖然罵聲不斷、髒話連篇,但確實也是沸騰得很,就像最近白燁與韓寒的部落格那樣。作者提出此觀點只能說明一件事:作者對新聞媒體的觀念還很“傳統”——他們只需要看到新聞,而不想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者說讓廣大群眾看到自己的看法。對於現在的部落格們來說,看是不夠的,重要的還得發表自己或褒或貶的看法。
再一點,作者拿200W的使用者和200人的管理團隊做了一個比較,以此說明部落格管理能力薄弱。這個觀點更加只能證明作者對“部落格”這種技術的理解的缺乏。部落格是以使用者參與為主的,是需要使用者自主管理的,並不是那種每發一篇文章都需要審核的論壇。
其次,作者還提到了“著作權”
“因為部落格網缺少管理的特點,也將帶來大量的侵權
行為,比如一個部落格在自己的B L O G 中,引用和轉載別
人的文章,從現在的情況看是天經地義的,部落格網不可
能對其進行管理。但是如果部落格網成為一個大規模的
商業網站,這種情況肯定是侵權。如《哈裡. 傳輸速率6 》一
出版,部落格就可以第一時間把電子版貼在自己的B L O G
裡,也許他的想法只是喜歡,只是讓更多的人和他一起
分享,但是對於著作權人就是侵犯了權益。這一問題
可能是一個很難解開的結。”
部落格們發表什麼樣的文章,帖什麼樣的資源,部落格網是控制不了的,如果真要想作者所說的那樣每發一篇文章就需要審核的話,那還要部落格幹什麼,直接放個BBS不就得了。要知道,部落格並不是互連網上唯一的技術,它只負責考慮使用者怎麼樣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發表自己的看法,至於怎麼防止使用者發表盜版或不健康的內容,那我們就得利用其他技術來解決了。著作權問題是互連網本身就無法解決的問題,而部落格本身就依附在互連網之上,作者是不能把這麼大的屎盆子扣在部落格的頭上是相當不厚道的。雖然部落格網無法控制使用者發表的文章,但是,部落格網還是可以通過使用分類、標籤等技術控制不健康文章的散播速度,就行部落格園首頁可以提高好文章的散播速度那樣。
最後,作者還提到了“管理”。這個就不用說了,作者本身對部落格技術的瞭解就有偏差,這樣再來談部落格的管理是沒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