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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聽過一個說法:團隊合作要比單打獨鬥來得容易成功(Startup Genome project以及 The Founder‘s Dilemmas的資料都能證明)。共同創辦人不同的技術專長能夠彼此互補、給予心理支援、阻止你盲目追求不切實際的夢想,或者反過來說,重新喚起你熄滅的野心。以上都有道理,不過前提是,你得找到「對」的共同創辦人。跟錯誤的人一起工作,將帶來完全相反的結局,並且必然失敗。
我先前兩次的創業經驗都以失敗收場,我想,最主要的因素來自創辦團隊(當然我也參與其中)。我怎敢如此肯定?因為推出相彷產品與價值主張近似的其它公司,都在市場上大放異彩。若「產品」具備成功條件,是什麼原因導致公司最終仍然潰敗?我認為,我的前團隊包含我在內,犯了以下錯誤:
(我自己在團隊裡也很差勁,下面列出的幾點都令我自己感到罪惡,我並不是只想罵人。)
缺乏堅定的承諾:有些人外務很多,而且可能考慮參與小型計劃,你不應該找這些人共事,尤其學校課業繁重的、私人事物一堆的、正在周遊列國的、有全職工作的,他們會變成拖油瓶,該完成的事不是半途而廢,就是龜速前進。而且責備他人比乾脆自己動手完成容易多了,我這兩種人都當過,很抱歉我言而無信,我下次會提醒自己。年輕人通常能夠成為特別優秀的創辦人,就是因為他們不會有太多機會到處許下不相干的承諾。
缺乏一致的願景/目標:若兩人對公司願景與長遠目標意見不同,打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合夥。你必須有所警覺,有些人只為了金錢利益目的而來。身為一名新創公司創辦人,你每天工作量大概有到 48 小時那麼多,所以你應該對自己的理想十分篤定,不然精力很快就會被消磨光了。
缺乏技術:別找沒什麼特殊技術的庸才共事,他們會令那些貢獻真正價值的成員士氣低落。不過凡事總有例外,有些人很聰明,而且非常願意學習新事物,那仍會是個好人選;然而,假設對方擁有某種技術,但懶得在新創環境中繼續充實自我,這種人並不適合做為隊友。
不願在實體辦公地點:不願與你在同一空間一起辦公的人,不適合一起創業。儘管線上專案管理和協作工具比起過去幾年有很大的進展,不過在辦公室裡一同於白板前腦力激蕩的效果,無法取代。團隊成員必須花時間共處,如此一來動力才會持續高漲,並且才能確定彼此的步伐一致。
如果你還沒組成完美團隊,請繼續尋覓,別停下腳步。你可以先著手開始,並在找到「對」的人時,邀請他們加入。沒人敢保證新創公司能否成功,但拙劣的團隊,必然失敗。
英文原文:Why I‘ll Be a Solo Founder Next Time
創業,寧願單兵作戰也不要參在拙劣的團隊裡繼續尋覓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