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的書說,property是Delphi的新發明。看看它的實現方式:
private
age: Integer;
Function GetAge:Integer;
Procedure SetAge(const Value:Integer);
public
property Age:Integer read age write age;
implementation
Function GetAge:Integer
begin
result := age;
end;
Procedure 類名.SetAge(const Value:Integer)
begin
if (Value = age) then exit;
age = Value;
end;
......
請看,和C#的filed何其相似啊,只不過在C#中是使用get、set訪問器來實現的而已。
在java和c++中,都沒有實現這種特性。如果要完成對類中的私人變數的讀寫,只能是自訂get和set方法。調用的時候,也是調用這些方法。而在delphi中,可以直接讀寫property,同樣的在C#中則直接調用field。
同樣的,在delphi裡,property不能作為參數傳遞給procedure;而在C#中,field也是不能作為參數傳遞給方法的。何其相似啊!
想來也不奇怪,我記得delphi的創始人(我忘記名字了,呵呵),就是被微軟從inprise挖去的,然後又主持了.Net的開發。所以借鑒delphi的一些特性,也是順其自然的事吧。
C#是一門新語言,然而正因為其新,出生在c++、java以及delphi之後,所以才能借鑒他們的優勢;更因為新,所以可以摒棄遺老的氣息,顯得魅力非凡。
說實話,我在打前面那段delphi代碼才是痛苦,大小寫老是出錯,冒號也總是忘了加,真是痛苦。不過這和習慣有關,而和語言無關。習慣了c#,自然喜歡c#的很多好處了。
btw:在看delphi的這本書時,將property翻譯為特性。所以當我最初看到的時候,還以為是近於C#的attribute呢。關於property和attribute在翻譯的時候老是容易混淆。個人認為,最好是不要翻譯成漢語,實在要翻譯,我推薦將property翻譯為“屬性”,而將attribute翻譯為“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