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shell函數(define function)
文法:
[ function ] funname [()]
{
action;
[return int;]
}
說明:
1、可以帶function fun() 定義,也可以直接fun() 定義,不帶任何參數。
2、參數返回,可以顯示加:return 返回,如果不加,將以最後一條命令運行結果,作為傳回值。 return後跟數值n(0-255
執行個體(testfun1.sh):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bin/sh
fSum 3 2;
function fSum()
{
echo $1,$2;
return $(($1+$2));
}
fSum 5 7;
total=$(fSum 3 2);
echo $total,$?;
sh testfun1.sh
testfun1.sh: line 3: fSum: command not found
5,7
3,2
5
從上面這個例子我們可以得到幾點結論:
1、必須在調用函數地方之前,聲明函數,shell指令碼是逐行運行。不會像其它語言一樣先先行編譯。一次必須在使用函數前先聲明函數。
2、total=$(fSum 3 2); 通過這種調用方法,我們清楚知道,在shell 中 單括弧裡面,可以是:命令語句。 因此,我們可以將shell中函數,看作是定義一個新的命令,它是命令,因此 各個輸入參數直接用 空格分隔。 一次,命令裡面獲得參數方法可以通過:$0…$n得到。 $0代表函數本身。
3、函數傳回值,只能通過$? 系統變數獲得,直接通過=,獲得是空值。其實,我們按照上面一條理解,知道函數是一個命令,在shell獲得命令傳回值,都需要通過$?獲得。
二、函數範圍,變數作用範圍
先我們看一個執行個體(testfun2.sh ):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bin/sh
echo $(uname);
declare num=1000;
uname()
{
echo "test!";
((num++));
return 100;
}
testvar()
{
local num=10;
((num++));
echo $num;
}
uname;
echo $?
echo $num;
testvar;
echo $num;
sh testfun2.sh
Linux
test!
100
1001
11
1001
我們一起來分析下上面這個執行個體,可以得到如下結論:
1、定義函數可以與系統命令相同,說明shell搜尋命令時候,首先會在當前的shell檔案定義好的地方尋找,找到直接執行。
2、需要獲得函數值:通過$?獲得
3、如果需要傳出其它類型函數值,可以在函數調用之前,定義變數(這個就是全域變數)。在函數內部就可以直接修改,然後在執行函數就可以讀出修改過的值。
4、如果需要定義自己變數,可以在函數中定義:local 變數=值 ,這時變數就是內部變數,它的修改,不會影響函數外部相同變數的值 。
這些,是我在工作中,對linux ,shell 函數使用一些經驗總結,有沒有提到地方,歡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