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表示“全域”或者“靜態”的意思,用來修飾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也可以形成靜態static代碼塊,但是Java語言中沒有全域變數的概念。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獨立於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執行個體,被類的所有執行個體共用。只要這個類被載入,Java虛擬機器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資料區的方法區內定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建立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用public修飾的static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本質是全域變數和全域方法,當聲明它類的對象市,不產生static變數的副本,而是類的所有執行個體共用同一個static變數。
static變數前可以有private修飾,表示這個變數可以在類的靜態代碼塊中,或者類的其他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當然也可以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廢話),但是不能在其他類中通過類名來直接引用,這一點很重要。實際上你需要搞明白,private是存取權限限定,static表示不要執行個體化就可以使用,這樣就容易理解多了。static前面加上其它存取權限關鍵字的效果也以此類推。
static修飾的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習慣上稱為靜態變數和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來訪問,訪問文法為:
類名.靜態方法名(參數列表...)
類名.靜態變數名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ava虛擬機器(JVM)載入類時,就會執行該代碼塊(用處非常大,呵呵)。
1、static變數
按照是否靜態對類成員變數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數,叫靜態變數或類變數;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數,叫執行個體變數。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數在記憶體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記憶體),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記憶體,在載入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數的記憶體配置,可用類名直接存取(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
對於執行個體變數,每建立一個執行個體,就會為執行個體變數分配一次記憶體,執行個體變數可以在記憶體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2、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執行個體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存取所屬類的執行個體變數和執行個體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數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因為執行個體成員與特定的對象關聯!這個需要去理解,想明白其中的道理,不是記憶!!!
因為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執行個體,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於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載入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例如:
public class Test5 {
private static int a;
private int b;
static{
Test5.a=3;
System.out.println(a);
Test5 t=new Test5();
t.f();
t.b=1000;
System.out.println(t.b);
}
static{
Test5.a=4;
System.out.println(a);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TODO 自動產生方法存根
}
static{
Test5.a=5;
System.out.println(a);
}
public void f(){
System.out.println("hhahhahah");
}
}
運行結果:
3
hhahhahah
1000
4
5
利用靜態代碼塊可以對一些static變數進行賦值,最後再看一眼這些例子,都一個static的main方法,這樣JVM在運行main方法的時候可以直接調用而不用建立執行個體。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麼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域常量”!
對於變數,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