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ext 相同 直接 style array lib 不能 ice 使用
對象的構造以及初始化:
調用本類構造方法:this
調用直接父類工作方法:super
This或者super要放在第一條語句,而且只有一條
如果沒有this及super 編譯器會自動加上super構成不帶參數的構造法方法
內部類的定義:
將類的定義置於一個類的內部即可,編譯器產生xxxx$xxxx的class檔案,內部類不能與外部類同名。 在封裝其他類的內部使用方法與普通類相同,若要在其它地方使用,需要在類名前要冠以外部類的名字,在用new建立一個內部類時候,也要在new前面冠以物件變數 即就是 外部對象.new 內部類名(參數)
內部類可以直接存取外部類的欄位及方法 如果內部類中有與外部類同名的欄位或方法,可以用 外部類名.this.欄位
內部類與成員,它前面也可以用存取控制字元和其他修飾符:存取控制字元:public,protect,private。Final ,abstract
Static修飾符:可以用來修飾內部類 用力啊表示該內部類實際上是一種外部類。因為它與外部類執行個體無關。在使用的時候1’在執行個體化static類時,在new前面不需要用對象執行個體變數2‘static類不能訪其外部類的非static欄位以及方法,即只能訪問static成員。3’static方法中不能訪問非static的域及方法,也不能夠不帶首碼的new一個非static的內部類
局部類的特點:不能夠用public,private,protected,static等修飾,但是可以被final或者abstract修飾。可以訪問其外部類的成員。不能夠訪問該方法的局部變數,除非是final局部變數。
例如
class Outer
{
private int size =5;
public Object makeTheInner(int localVar)
{
final int finalLocalVar = 99;
class Inner{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Innersize:" + size+"finallocvalvar"+finalLocalVar);
}
}
return new Inner();
}
}
匿名類:
1:不取名字,直接用其弗雷或介面的名字。
2:類的定義的同時就建立執行個體,即類的定義前面有一個new
New 類名/介面名()
{……}
不使用關鍵詞class,也不使用extends及implement。
3:在構造對象時,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
不能夠定義構造方法,因為它沒有名字。如果用new對象時,要帶參數,則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
如一個比較大小的排序介面:
Array.<Book> sort (books,new Comparator<Book>(){
Public compare(Book b1,Book b2)
{
Return b1.getPrice() - b2.getPrice();
}});
Java學習筆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