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介面 路徑 朋友 定位 局部變數 對象 span pac 匿名
類和對象的概念:
對象:對象是類的一個執行個體(對象不是找個女朋友),有狀態和行為。例如,一條狗是一個對象,它的狀態有:顏色、名字、品種;行為有:搖尾巴、叫、吃等。
類:類是一個模板,它描述一類對象的行為和狀態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建立對象的時候執行個體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構造方法:
每個類都有構造方法。如果沒有顯式地為類定義構造方法,Java編譯器將會為該類提供一個預設構造方法。
在建立一個對象的時候,至少要調用一個構造方法。構造方法的名稱必須與類同名,一個類可以有多個構造方法。
下面是一個構造方法樣本:
public class Puppy{
public Puppy(){
}
public Puppy(String name){
// 這個構造器僅有一個參數:name
}
}
源檔案聲明規則
:
在本節的最後部分,我們將學習源檔案的聲明規則。當在一個源檔案中定義多個類,並且還有import語句和package語句時,要特別注意這些規則。
一個源檔案中只能有一個public類
一個源檔案可以有多個非public類
源檔案的名稱應該和public類的類名保持一致。例如:源檔案中public類的類名是Employee,那麼源檔案應該命名為Employee.java。
如果一個類定義在某個包中,那麼package語句應該在源檔案的首行。
如果源檔案包含import語句,那麼應該放在package語句和類定義之間。如果沒有package語句,那麼import語句應該在源檔案中最前面。
import語句和package語句對源檔案中定義的所有類都有效。在同一源檔案中,不能給不同的類不同的包聲明。
類有若干種存取層級,並且類也分不同的類型:抽象類別和final類等。這些將在存取控制章節介紹。
除了上面提到的幾種類型,Java還有一些特殊的類,如:內部類、匿名類。
Java包
:
包主要用來對類和介面進行分類。當開發Java程式時,可能編寫成百上千的類,因此很有必要對類和介面進行分類。
Import語句
:
在Java中,如果給出一個完整的限定名,包括包名、類名,那麼Java編譯器就可以很容易地定位到原始碼或者類。Import語句就是用來提供一個合理的路徑,使得編譯器可以找到某個類。
例如,下面的命令列將會命令編譯器載入java_installation/java/io路徑下的所有類
import java.io.*;
Java 對象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