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
new String() 是本課程計劃中較早出現的另一個讓人感覺到奇怪的地方。但和逸出字元一樣, new String()是建立一個成功的asp javascript應用的必須元素。下面是本課的兩個指令碼:
下面是實際上承擔重量的指令碼:
行為中的new String( ):
現在我們來看看下面的asp行。
Request.Form 我們將在後面有獨立的課程來講授。下面才是我們現在要講的重點。在request.form中所持有的資料(來自使用者的資料)並不是一個javascript資料類型。相反,它是一個asp本機資料類型。javascript並不能處理asp資料類型。解決的方法就是將asp資料類型轉換成javascript資料類型。在這個例子中,實現的方法就是使用 new string ()構造器。
快捷筆記:
如果你想把文本從request.form重新輸出給使用者,那麼你並不需要new string()。但是你如果想用一個javascript函數或者方法來處理這個文本的話,那你必須使用new string()。
沒有new string():
看看我在下面打出來的行:
var WebPageVariable = Request.Form("WebPageVaraible").toUpperCase();
錯誤!上面的行將會拋出一個錯誤,因為Request.Form("WebPageVaraible") 是個asp對象,而toUpperCase( )是一個javascript 方法。
前進:
既然我們有了逸出字元和new string(),在asp javascript中一切似乎都變的簡單多了。
你其實只看到了冰山一角。我們可以將javascript和vbscript的函數和方法進行混合和匹配。vbscript和javascript函數能夠前後互相傳遞參數。他們能夠完美的結合在一起。這將是第四課要講的內容了。
本節原文及範例地址:http://aspjavascript.com/lesson03.asp
原文作者:James Clark 翻譯:huahua 轉載請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