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開發規範 降低代碼與XHTML耦合性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作為一名開發人員(WEB前端JavaScript開發),不規範的開發不僅使日後代碼維護變的困難,同時也不利於團隊的合作,通常還會帶來代碼安 全以及執行效率上的問題。本人在開發工作中就曾與不按規範來開發的同事合作過,與他合作就不能用“愉快”來形容了。現在本人撰寫此文的目的除了與大家分享 一點點經驗外,更多的是希望對未來的夥伴能夠起到一定的借鑒作用。當然,如果我說的有不科學的地方還希望各路前輩多多指教。下面分條目列出各種規範要 求,這些要求都是針對同事編碼毛病提出來的,好些行業約定的其它規範可能不會再提及。

1、保證代碼壓縮後不出錯

對於大型的JavaScript項目,一般會在產品發布時對項目包含的所有JavaScript檔案進行壓縮處理,比如可以利用Google Closure Compiler Service對代碼進行壓縮,新版jQuery已改用這一工具對代碼進行壓縮,這一般會去掉開發時寫的注釋,除去所有空格和換行,甚至可以把原來較長的 變數名替換成短且無意義的變數名,這樣做的目的是加快檔案的下載速度,同時也減小網站訪問帶來的額外資料流量,另外在代碼保護上也起到了一點點作用,至少 壓縮後的代碼即使被還原還是沒那麼容易一下讀懂的。要想代碼能正確通過壓縮,一般要求語句都要以分號正常結束,大括弧也要嚴格結束等,具體還要看壓縮公用程式 的要求。所以如果一開始沒有按標準來做,等壓縮出錯後再回去找錯誤那是浪費時間。

2、保證代碼能通過特定IDE的自動格式化功能

一般較為完善的開發工具(比如Aptana Studio)都有代碼“自動格式”化功能,這一功能協助實現統一換行、縮排、空格等代碼編排,你可以設定自己喜歡的格式標準,比如左大括弧{是否另起一 行。達到這個要求的目的在於方便你的Team Dev成員拿你代碼的一個副本用IDE自動格式化成他喜歡或熟悉的風格進行閱讀。你同事需要閱讀你的代碼,可能是因 為你寫的是通用方法,他在其它模組開發過程中也要使用到,閱讀你的代碼能最深入瞭解方法調用和實現的細節,這是簡單API文檔不能達到的效果。

3、使用標準的文檔注釋

這一要求算是最基本的,這有利於在方法調用處看到方法的具體傳參提示,也可以利用配套文檔工具產生html或其它格式的開發文檔供其他團隊成員閱 讀,你可以嘗試使用jsdoc-toolkit。如果你自動產生的API是出自一個開放平台,就像facebook.com應用,那麼你的文檔是給天下所 有開發人員看的。另外編寫完整注釋,也更方便團隊成員閱讀你的代碼,通過你的參數描述,團隊成員可以很容易知道你編寫的方法傳參與實現細節。當然也方便日後 代碼維護,這樣即使再大的項目,過了很長時間後,回去改點東西也就不至於自己都忘記了當時自己寫的代碼是怎麼一回事了。

4、使用規範有意義的變數名

使用規範有意義的變數名可以提高代碼的可讀性,作為大項目開發成員,自己寫的代碼不僅僅要讓別人容易看懂。開發大項目,其實每個人寫的代碼量可能都 比較大,規範命名,日後自己看回自己的代碼也顯的清晰易懂,比如日後系統升級或新增功能,修改起代碼來也輕鬆多了。如果到頭髮現自己當初寫的代碼現在看不 太懂了,那還真是天大的笑話了。

當然,使用有意義的變數名也盡量使用標準的命名,比如像這裡:var me = this也許沒有var self = this好,因為self是Python中的關鍵字,在Python中self就是通常語言this的用法。再看下面一個例子,加s顯然比沒有加來的科學 些,這樣可以知道這個變數名存的是複數,可能是數組等:

var li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li')

var li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li')

5、不使用生偏文法

JavaScript作為一門動態指令碼語言,靈活性既是優點也是缺點,眾所周知,動態語言不同層次開發人員對實現同樣一個功能寫出來的代碼在規範或文法上會存在較大的差別。不管怎麼樣,規範編碼少搞怪,不把簡單問題複雜化,不違反代碼易讀性原則才是大家應該做的。

比如這語句:typeof(b) == 'string' && alert(b)應該改為:if (typeof(b) == 'string') alert(b),像前面那種用法,利用了&&運算子解析機制:如果檢測到&&前語句返回false就不再檢測後面語 句,在代碼最佳化方面也有提到把最可能出現的情況首先判斷,像這種寫法如果條件少還好,如果條件較多而且語句也長,那代碼可讀性就相當差。

又比如:+function(a){var p = a;}( 'a')應該改為:(function(a){var p = a;})( 'a'),其實function前面的+號與包含function的()括弧作用是一樣的,都是起運算優先作用,後者是常見且容易看明白的防止變數汙染的 做法,比如好些流行JavaScript架構就是採用後面這種方式。

再說個降低代碼可讀性的例子,如:function getPostionTxt(type){return type == 2 ? "野外" : (type == 3 ? "商城" : (type == 4 ? "副本" : null));}應該改成:function getPostionTxt(type){var typeData={"2":"野外","3":"商城","4":"副本"};if (typeData[type]) return typeData[type]; else return null;}。如果type是從0開始不間斷的整數,那麼直接使用數組還更簡單,這種結果看起來就清晰多了,看到前面那種多層三元運算式嵌套頭不暈嗎。

6、不在語句非賦值地方出生中文

語句中不應該出現中文我想一般人都知道,雖然這樣做不影響程式運行,但是顯然有背行業標準要求,當然我們也不是在使用“易語言”做開發。關於這一個 問題,我本來不想把它拿出來說的,但我確實遇到有人這樣做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的英語實在太爛了,至少還可以用拼音吧,另外尋求翻譯工具幫忙也不錯的 選擇。我舉例如下,像以下寫法出現在教學中倒還可以理解:

this.user['名字'] = '張三' 或者 this.user.名字 = '張三'

7、明確定義函數固定數量的參數

固定數量參數的函數內部不使用arguments去擷取參數,因為這樣,你定義的方法如果包含較多的指令碼,就不能一眼看到這個方法接受些什麼參數以及參數的個數是多少。比如像下面:

var $ = function(){return document.getElementById(arguments[0]);}應該改成:var $ = function(elemID){return document.getElementById(elemID);}

8、不必熱衷動態事件綁定

雖然知道事件可以動態綁定,比如使用addEventListener或者使用jQuery的bind方法,也知道採用動態事件綁定可以讓 XHTML更乾淨,但是一般情況下我還是建議直接把事件寫在DOM節點上,我認為這樣可以使代碼變得更容易維護,因為這樣做,我們在查看原始碼的時候就可 以容易地知道什麼Element綁定了什麼方法,簡單說這樣更容易知道一個按鈕或連結點擊時調了什麼方法指令碼。

9、降低代碼與XHTML的耦合性

不要過於依賴DOM的一些內容特徵來調用不同的指令碼代碼,而應該定義不同功能的方法,然後在DOM上調用,這樣不管DOM是按鈕還是連結,方法的調用都是一樣的,比如像下面的實現顯然會存在問題:

function myBtnClick(obj)

{

if (/確定/.test(obj.innerHTML)) 

alert('OK');

else if (/取消/.test(obj.innerHTML)) 

alert('Cancel');

else 

alert('Other');

}

<a herf="javascript:;" onclick="myBtnClick(this)">確定</a><a herf="javascript:;" onclick="myBtnClick(this)">取消</a>

上面例子其實在一個函數內處理了兩件事情,應該分成兩個函數,像上面的寫法,如果把連結換成按鈕,比如改成這樣:<input type="button" onclick="myBtnClick(this)" value="確定" />,那麼myBtnClick函數內部的obj.innerHTML就出問題了,因為此時應該obj.value才對,另外如果把按鈕名稱由中文 改為英文也會出問題,所以這種做法問題太多了。

10、一個函數應該返回統一的資料類型

因為JavaScrip是弱類型的,在編寫函數的時候有些人對於傳回型別的處理顯得比較隨便,我覺得應該像強型別語言那樣返回,看看下面的兩個例子:

function getUserName(userID)

{

if (data[userID])

return data[userID];

else

return false;

}

應該改為:

function getUserName(userID)

{

if (data[userID])

return data[userID];

else

return "";

}

這個方法如果在C#中定義,我們知道它準備返回的資料類型應該是字串,所以如果沒有找到這個資料我們就應該返回空的字串,而不是返回布爾值或其 它不合適的類型。這並沒有影響到函數將來的調用,因為返回的Null 字元串在邏輯判斷上可被認作“非”,即與false一樣,除非我們使用全等於“===”或 typeof進行判斷。

11、規範定義JSON對象,補全雙引號

使用標準肯定是有好處的,那麼為什麼還是有人不使用標準呢?我想這可能是懶或習慣問題。也許還會有人跟我說,少寫引號可以減輕檔案體積,我認為這有 道理但不是重點。對於伺服器返回的JSON資料,使用標準結構可以利用Firefox瀏覽器的JSONView外掛程式方便查看(像查看XML那樣樹形顯 示),另外你如果使用jQuery做開發,最新版本jQuery1.4+是對JSON格式有更高要求的,具體的可以自己查閱jQuery更新文檔。比如: {name:"Tom"}或{'name':'Tom'}都應該改成{"name":"Tom"}。

12、不在檔案中留下未來確定不再使用的程式碼片段

當代碼調整或重構後,之前編寫的不再使用的代碼應該及時刪除,如果認為這些代碼還有一定利用價值可以把它們剪下到臨時檔案中。留在項目中不僅增加了 檔案體積,這對團隊其它成員甚至自己都起到一定幹擾作用,怕將來自己看回代碼都搞不懂這方法是幹什麼的,是否有使用過。當然可以用文檔注釋標籤 @deprecated把這個方法標識為不推薦的。

13、不重複定義其他團隊成員已經實現的方法

對於大型項目,一般會有部分開發成員實現一些通用方法,而另外一些開發成員則要去熟悉這些通用方法,然後在自己編寫模組遇到有調用的需要就直接調 用,而不是像有些開發人員喜歡“單幹”,根本不會閱讀這些通用方法文檔,在自己代碼中又寫了一遍實現,這不僅產生多餘的代碼量,當然也是會影響團隊開發效率 的,這是沒有團隊合作精神的表現,是重複造輪子的悲劇。

比如在通用類檔案Common.js有定義function $(elemID){return document.getElementById(elemID)}那麼就不應該在Mail.js中再次出現這一功能函數的重複定義,對於一些複雜的方法更應該如此。

14、調用合適的方法

當有幾個方法都可以實現同類功能的時候,我們還是要根據情境選擇使用最合適的方法。下面拿jQuery架構的兩個AJAX方法來說明。如果確定服務 器返回的資料是JSON應該直接使用$.getJSON,而不是使用$.get得到資料再用eval函數轉成JSON對象。如果因為本次請求要傳輸大量的 資料而不得以使用$.post也應該採用指定返回資料類型(設定dataType參數)的做法。如果使用$.getJSON,在代碼中我們一眼能看出本次 請求伺服器返回的是JSON。

溫馨提示:jQuery1.4後,如果伺服器有設定資料輸出的ContentType,比如ASP.NET C#設定 Response.ContentType = "application/json",那麼$.get將與$.getJSON的使用沒有什麼區別。

15、使用合適的控制項儲存合適的資料

曾發現有人利用DIV來儲存JSON資料,以待頁面下載後將來使用,像這樣:<div id="json">{ "name":"Tom"}</div>,顯然這個DIV不是用來介面顯示的,如果非要這樣做,達到使用HTML檔案進行資料緩衝的作用,至 少改成用隱藏欄位來存這資料更合理,比如改成:<input type="hidden" value=" { "name":"Tom"}" />。

其實也可以利用window對象來儲存一些資料,像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在AJAX請求頁直接包含這樣的指令碼 塊:<script>window.userData = { "name":"Tom"};</script>,當在AJAX請求回呼函數中執行完$( "#MyDiv ").html(data)後,在window上就馬上有了這一變數。如果採用第一種方法,將不可避免 eval(document.getElementById("UserData").innerHTML)。如果在window對象存放大量資料的話, 這些資料不用時要及時手動清理它們,它們是要等瀏覽器重新整理或重啟後才會消失的,這就會增加記憶體開銷。

16、永遠不要忽略代碼最佳化工作

代碼最佳化是每個程式員應該努力達到的目標,也應該成為程式員永遠的追求。寫代碼的時候,不應該急著把功能實現出來,要想一下如何寫代碼,代碼的執行效率才是較好的。

舉個例子:假設有定義getElementById的快捷方法functoin $(elemID){return document.getElementById(elemID)},那麼有人可能會寫出這樣的代 碼$("MyDiv").parentNode.removeChild($("MyDiv")),其實這裡執行了兩次getElementById DOM尋找,如果改成這樣將更好:var myDiv = $("MyDiv"); myDiv.parentNode.removeChild(myDiv)。還好getElementById的DOM尋找算比較快,如果換成 getElementsByTagName則更應該注重最佳化了。jQueryTeam Dev也有提醒大家要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當然,代碼最佳化技巧也是需要個人不斷積累的。曾有朋友跟我說他寫網站後台代碼從來不用考慮最佳化的,因為他們網站用的是至強四核伺服器,我覺得這是很可笑的。

17、會分析策劃文檔,能用物件導向方法進行介面定義和程式碼群組織

這一能力對於每一個程式員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決定一個程式員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能夠把需求細化並抽象出不同的類,然後有條理地編寫代碼,使代碼結構清晰,可讀性高,代碼易於維護,不至於太過程化而且雜亂無章,這樣才算是一個優秀的程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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