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從定義到執行 你不知道的那些事,javascript那些事
javascript從定義到執行,JS引擎在實現層做了很多初始化工作,因此在學習JS引擎工作機制之前,我們需要引入幾個相關的概念:執行環境棧、全域對象、執行環境、變數對象、使用中的物件、範圍和範圍鏈等,這些概念正是JS引擎工作的核心組件。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孤立的為你講解每一個概念,而是通過一個簡單的demo來展開分析,全域講解JS引擎從定義到執行的每一個細節,以及這些概念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var x = 1; //定義一個全域變數 xfunction A(y){ var x = 2; //定義一個局部變數 x function B(z){ //定義一個內建函式 B console.log(x+y+z); } return B; //返回函數B的引用}var C = A(1); //執行A,返回BC(1); //執行函數B
這個demo是一個閉包,執行結果是4,下面我們將分全域初始化、執行函數A、執行函數B 三個階段來分析JS引擎的工作機制:
一、全域初始化
JS引擎在進入一段可執行檔代碼時,需要完成以下三個初始化工作:
首先,建立一個全域對象(Global Object) , 這個對象全域只存在一份,它的屬性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訪問,它的存在伴隨著應用程式的整個生命週期。全域對象在建立時,將Math,String,Date,document 等常用的JS對象作為其屬性。由於這個全域對象不能通過名字直接存取,因此還有另外一個屬性window,並將window指向了自身,這樣就可以通過window訪問這個全域對象了。用虛擬碼類比全域對象的大體結構如下:
//建立一個全域對象var globalObject = { Math:{}, String:{}, Date:{}, document:{}, //DOM操作 ... window:this //讓window屬性指向了自身}
然後,JS引擎需要構建一個執行環境棧( Execution Context Stack) ,與此同時,也要建立一個全域執行環境(Execution Context)EC ,並將這個全域執行環境EC壓入執行環境棧中。執行環境棧的作用是為了保證程式能夠按照正確的順序被執行。在javascript中,每個函數都有自己的執行環境,當執行一個函數時,該函數的執行環境就會被推入執行環境棧的頂部並擷取執行權。當這個函數執行完畢,它的執行環境又從這個棧的頂部被刪除,並把執行權並還給之前執行環境。我們用虛擬碼來類比執行環境棧和EC的關係:
var ECStack = []; //定義一個執行環境棧,類似於數組var EC = {}; //建立一個執行空間,//ECMA-262規範並沒有對EC的資料結構做明確的定義,你可以理解為在記憶體中分配的一塊空間ECStack.push(EC); //進入函數,壓入執行環境ECStack.pop(EC); //函數返回後,刪除執行環境
最後,JS引擎還要建立一個與EC關聯的全域變數對象(Varibale Object) VO, 並把VO指向全域對象,VO中不僅包含了全域對象的原有屬性,還包括在全域定義的變數x 和函數 A,與此同時,在定義函數A的時候,還為 A 添加了一個內部屬性scope,並將scope指向了VO。每個函數在定義的時候,都會建立一個與之關聯的scope屬性,scope總是指向定義函數時所在的環境。此時的ECStack結構如下:
ECStack = [ //執行環境棧 EC(G) = { //全域執行環境 VO(G):{ //定義全域變數對象 ... //包含全域對象原有的屬性 x = 1; //定義變數x A = function(){...}; //定義函數A A[[scope]] = this; //定義A的scope,並賦值為VO本身 } }];
二、 執行函數A
當執行進入A(1) 時,JS引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首先,JS引擎會建立函數A的執行環境EC,然後EC推入執行環境棧的頂部並擷取執行權。此時執行環境棧中有兩個執行環境,分別是全域執行環境和函數A執行環境,A的執行環境在棧頂,全域執行環境在棧的底部。然後,建立函數A的範圍鏈(Scope Chain) ,在javascript中,每個執行環境都有自己的範圍鏈,用於標識符解析,當執行環境被建立時,它的範圍鏈就初始化為當前運行函數的scope所包含的對象。
接著,JS引擎會建立一個當前函數的使用中的物件(Activation Object) AO,這裡的使用中的物件扮演著變數對象的角色,只是在函數中的叫法不同而已(你可以認為變數對象是一個總的概念,而使用中的物件是它的一個分支), AO中包含了函數的形參、arguments對象、this對象、以及局部變數和內建函式的定義,然後AO會被推入範圍鏈的頂端。需要注意的是,在定義函數B的時候,JS引擎同樣也會為B添加了一個scope屬性,並將scope指向了定義函數B時所在的環境,定義函數B的環境就是A的使用中的物件AO, 而AO位於鏈表的前端,由於鏈表具有首尾相連的特點,因此函數B的scope指向了A的整個範圍鏈。 我們再看看此時的ECStack結構:
ECStack = [ //執行環境棧 EC(A) = { //A的執行環境 [scope]:VO(G), //VO是全域變數對象 AO(A) : { //建立函數A的使用中的物件 y:1, x:2, //定義局部變數x B:function(){...}, //定義函數B B[[scope]] = this; //this指代AO本身,而AO位於scopeChain的頂端,因此B[[scope]]指向整個範圍鏈 arguments:[],//平時我們在函數中訪問的arguments就是AO中的arguments this:window //函數中的this指向調用者window對象 }, scopeChain:<AO(A),A[[scope]]> //鏈表初始化為A[[scope]],然後再把AO加入該範圍鏈的頂端,此時A的範圍鏈:AO(A)->VO(G) }, EC(G) = { //全域執行環境 VO(G):{ //建立全域變數對象 ... //包含全域對象原有的屬性 x = 1; //定義變數x A = function(){...}; //定義函數A A[[scope]] = this; //定義A的scope,A[[scope]] == VO(G) } }];
三、 執行函數B
函數A被執行以後,返回了B的引用,並賦值給了變數C,執行 C(1) 就相當於執行B(1),JS引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首先,還和上面一樣,建立函數B的執行環境EC,然後EC推入執行環境棧的頂部並擷取執行權。 此時執行環境棧中有兩個執行環境,分別是全域執行環境和函數B的執行環境,B的執行環境在棧頂,全域執行環境在棧的底部。(注意:當函數A返回後,A的執行環境就會從棧中被刪除,只留下全域執行環境)然後,建立函數B的範圍鏈,並初始化為函數B的scope所包含的對象,即包含了A的範圍鏈。最後,建立函數B的使用中的物件AO,並將B的形參z, arguments對象 和 this對象作為AO的屬性。此時ECStack將會變成這樣:
ECStack = [ //執行環境棧 EC(B) = { //建立B的執行環境,並處於範圍鏈的頂端 [scope]:AO(A), //指向函數A的範圍鏈,AO(A)->VO(G) var AO(B) = { //建立函數B的使用中的物件 z:1, arguments:[], this:window } scopeChain:<AO(B),B[[scope]]> //鏈表初始化為B[[scope]],再將AO(B)加入鏈表表頭,此時B的範圍鏈:AO(B)->AO(A)-VO(G) }, EC(A), //A的執行環境已經從棧頂被刪除, EC(G) = { //全域執行環境 VO:{ //定義全域變數對象 ... //包含全域對象原有的屬性 x = 1; //定義變數x A = function(){...}; //定義函數A A[[scope]] = this; //定義A的scope,A[[scope]] == VO(G) } }];
當函數B執行“x+y+z”時,需要對x、y、z 三個標識符進行一一解析,解析過程遵守變數尋找規則:先尋找自己的使用中的物件中是否存在該屬性,如果存在,則停止尋找並返回;如果不存在,繼續沿著其範圍鏈從頂端依次尋找,直到找到為止,如果整個範圍鏈上都未找到該變數,則返回“undefined”。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函數B的範圍鏈是這樣的:
AO(B)->AO(A)->VO(G)
因此,變數x會在AO(A)中被找到,而不會尋找VO(G)中的x,變數y也會在AO(A)中被找到,變數z 在自身的AO(B)中就找到了。所以執行結果:2+1+1=4.
簡單的總結語
瞭解了JS引擎的工作機制之後,我們不能只停留在理解概念的層面,而要將其作為基礎工具,用以最佳化和改善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的代碼,提高執行效率,產生實際價值才是我們的真正目的。就拿變數尋找機制來說,如果你的代碼嵌套很深,每引用一次全域變數,JS引擎就要尋找整個範圍鏈,比如處於範圍鏈的最底端window和document對象就存在這個問題,因此我們圍繞這個問題可以做很多效能最佳化的工作,當然還有其他方面的最佳化,此處不再贅述,本文僅當作拋磚引玉吧!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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