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Javascript,最難的地方是什嗎?
我覺得,Object(對象)最難。因為Javascript的Object模型很獨特,和其他語言都不一樣,初學者不容易掌握。
下面就是我的學習筆記,希望對大家學習這個部分有所協助。我主要參考了
以下兩本書籍:
《物件導向的Javascript》(Object-Oriented JavaScript)
《Javascript進階程式設計(第二版)》(Professional JavaScript for Web Developers, 2nd Edition)
它們都是非常優秀的Javascript讀物,推薦閱讀。
筆記分成三部分。今天的第一部分是討論"封裝"(Encapsulation),後面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討論"繼承"(Inheri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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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物件導向編程(一):封裝
作者:阮一峰
Javascript是一種基於對象(object-based)的語言,你遇到的所有東西幾乎都是對象。但是,它又不是一種真正的物件導向編程(OOP)語言,因為它的文法中沒有class(類)。
那麼,如果我們要把"屬性"(property)和"方法"(method),封裝成一個對象,甚至要從原型對象產生一個執行個體對象,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1. 產生對象的原始模式
假定我們把貓看成一個對象,它有"名字"和"顏色"兩個屬性。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var Cat = {
name : '',
color : ''
}
現在,我們需要根據這個原型對象,產生兩個執行個體對象。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var cat1 = {}; // 建立一個Null 物件
cat1.name = "大毛"; // 按照原型對象的屬性賦值
cat1.color = "黃色";
var cat2 = {};
cat2.name = "二毛";
cat2.color = "黑色";
好了,這就是最簡單的封裝了。但是,這樣的寫法有兩個缺點,一是如果多產生幾個執行個體,寫起來就非常麻煩;二是執行個體與原型之間,沒有任何辦法,可以看出有什麼聯絡。
2. 原始模式的改進
我們可以寫一個函數,解決代碼重複的問題。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Cat(name,color){
return {
name:name,
color:color
}
}
然後產生執行個體對象,就等於是在調用函數: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var cat1 = Cat("大毛","黃色");
var cat2 = Cat("二毛","黑色");
這種方法的問題依然是,cat1和cat2之間沒有內在的聯絡,不能反映出它們是同一個原型對象的執行個體。
3. 建構函式模式
為瞭解決從原型對象產生執行個體的問題,Javascript提供了一個建構函式(Constructor)模式。
所謂"建構函式",其實就是一個普通函數,但是內部使用了this變數。對建構函式使用new運算子,就能產生執行個體,並且this變數會綁定在執行個體對象上。
比如,貓的原型對象現在可以這樣寫,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Cat(name,color){
this.name=name;
this.color=color;
}
我們現在就可以產生執行個體對象了。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var cat1 = new Cat("大毛","黃色");
var cat2 = new Cat("二毛","黑色");
alert(cat1.name); // 大毛
alert(cat1.color); // 黃色
這時cat1和cat2會自動含有一個constructor屬性,指向它們的建構函式。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alert(cat1.constructor == Cat); //true
alert(cat2.constructor == Cat); //true
Javascript還提供了一個instanceof運算子,驗證原型對象與執行個體對象之間的關係。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alert(cat1 instanceof Cat); //true
alert(cat2 instanceof Cat); //true
4. 建構函式模式的問題
建構函式方法很好用,但是存在一個浪費記憶體的問題。
請看,我們現在為Cat對象添加一個不變的屬性"type"(種類),再添加一個方法eat(吃老鼠)。那麼,原型對象Cat就變成了下面這樣: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Cat(name,color){
this.name = name;
this.color = color;
this.type = "貓科動物";
this.eat = function(){alert("吃老鼠");};
}
還是採用同樣的方法,產生執行個體: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var cat1 = new Cat("大毛","黃色");
var cat2 = new Cat ("二毛","黑色");
alert(cat1.type); // 貓科動物
cat1.eat(); // 吃老鼠
表面上好像沒什麼問題,但是實際上這樣做,有一個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對於每一個執行個體對象,type屬性和eat()方法都是一模一樣的內容,每一次產生一個執行個體,都必須為重複的內容,多佔用一些記憶體。這樣既不環保,也缺乏效率。
alert(cat1.eat == cat2.eat); //false
能不能讓type屬性和eat()方法在記憶體中只產生一次,然後所有執行個體都指向那個記憶體位址呢?回答是可以的。
5. Prototype模式
Javascript規定,每一個建構函式都有一個prototype屬性,指向另一個對象。這個對象的所有屬性和方法,都會被建構函式的執行個體繼承。
這意味著,我們可以把那些不變的屬性和方法,直接定義在prototype對象上。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Cat(name,color){
this.name = name;
this.color = color;
}
Cat.prototype.type = "貓科動物";
Cat.prototype.eat = function(){alert("吃老鼠")};
然後,產生執行個體。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var cat1 = new Cat("大毛","黃色");
var cat2 = new Cat("二毛","黑色");
alert(cat1.type); // 貓科動物
cat1.eat(); // 吃老鼠
這時所有執行個體的type屬性和eat()方法,其實都是同一個記憶體位址,指向prototype對象,因此就提高了運行效率。
alert(cat1.eat == cat2.eat); //true
6. Prototype模式的驗證方法
6.1 isPrototypeOf()
這個方法用來判斷,某個proptotype對象和某個執行個體之間的關係。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alert(Cat.prototype.isPrototypeOf(cat1)); //true
alert(Cat.prototype.isPrototypeOf(cat2)); //true
6.2 hasOwnProperty()
每個執行個體對象都有一個hasOwnProperty()方法,用來判斷某一個屬性到底是區域屬性,還是繼承自prototype對象的屬性。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alert(cat1.hasOwnProperty("name")); // true
alert(cat1.hasOwnProperty("type")); // false
6.3 in運算子
in運算子可以用來判斷,某個執行個體是否含有某個屬性,不管是不是區域屬性。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 alert("name" in cat1); // true
alert("type" in cat1); // true
in運算子還可以用來遍曆某個對象的所有屬性。
for(var prop in cat1) { alert("cat1["+prop+"]="+cat1[prop]); }
未完,請繼續閱讀這個系列的第二部分《建構函式的繼承》和第三部分《非建構函式的繼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