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對象圖 nbsp 共用 mil property style round super
寫作背景
最近在抓基礎,畢竟沒有好地基蓋樓容易塌啊...再回首javascript,原型可以說是該語言較為核心的設計之一,我們有必要瞭解下其設計理念 (#^.^#)
基本概念
- MyObject.prototype:用於建立由new MyObject()建立的對象的原型。
- _proto_:擷取obj對象的原型對象的非標準方法(只在某些瀏覽器支援,如chrome/safari/firefox)。
- Object.getPrototype(obj):擷取obj原型對象的標準方法。
- 原型對象:包含由特定類型的所有執行個體共用的屬性和方法;prototype正指向這個對象。
- constructor:每個系統預設,注意系統預設的原型對象都有一個constructor屬性,指向其建構函式。
原型對象圖解
說明
- 每個函數都有一個prototype屬性,指向原型對象。
- 原型對象預設取得一個constructor屬性,這個屬性包含一個指向prototype屬性所在函數的指標。
- 建構函式建立的每個執行個體中包含一個[[prototype]]指標,指向建構函式的原型對象。(備忘:這個指標的標準訪問方式為Object.prototype(obj),非標準訪問方式為_proto_)
Object、Function和原型關係
說明
- 首先Object和Function都是建構函式,而所有的建構函式的都是Function的執行個體對象. 因此Object是Function的執行個體對象。
- Function.prototype原型對象是Object的執行個體對象。
- 執行個體對象的原型(我們以proto來表示)會指向其建構函式的prototype屬性, 因此Object.proto ===Function.prototype,Function.proto===Function.prototype,Function.prototype.proto === Object.prototype
- 當我們訪問一個屬性值的時候, 它會沿著原型鏈向上尋找, 直到找到或者到Object.prototype.proto(為null)截止。
原型鏈實現繼承
本圖參考實現代碼見javascript進階程式設計
function SuperType(){this.property = true;}SuperType.prototype.getSuperValue = function(){return this.property;};function SubType(){this.subproperty = false;}//繼承了SuperTypeSubType.prototype = new SuperType();SubType.prototype.getSubValue = function (){return this.subproperty;};var instance = new SubType();alert(instance.getSuperValue()); //true
原型鏈弊端
- 在通過原型來實現繼承時,原型實際上會變成另一個類型的執行個體。於是,原先的執行個體屬性也就順理成章地變成了現在的原型屬性了。
- 沒有辦法在不影響所有對象執行個體的情況下,給超類型的建構函式傳遞參數。
希望文章對小夥伴有所協助,也非常歡迎指出文章存在問題,emmmmmmmmmm......
javascript之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