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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類型(Media Types)允許你定義文檔以何種媒介被提交。文檔可以被顯示在顯示器、紙媒介或者聽覺瀏覽器等等。
媒介類型
某些CSS屬性僅僅被設計為針對某些媒介。比方說"voice-family"屬性被設計為針對聽覺使用者終端。其他的屬性可被用於不同的媒介。例如,"font-size"屬性可被用於顯示器以及印刷媒介,但是也許會帶有不同的值。顯示器上面的顯示的文檔通常會需要比紙媒介文檔更大的字型大小,同時,在顯示器上,sans-serif字型更易閱讀,而在紙媒介上,serif字型更易閱讀。
@media規則
@media規則使你有能力在相同的樣式表中,使用不同的樣式規則來針對不同的媒介。
下面這個例子中的樣式告知瀏覽器在顯示器上顯示14像素的Verdana字型。但是假如頁面需要被列印,將使用10個像素的Times字型。注意:font-weight被設定為粗體,不論顯示器還是紙媒介:
<html><head><style>@media screen
{p.test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font-size:14px}}@media print
{p.test {font-family:times,serif; font-size:10px}}@media screen,print
{p.test {font-weight:bold}}</style></head><body>....</body></html>
不同的媒介類型
注釋:媒介類型名稱對大小寫不敏感。
瀏覽器支援:IE: Internet Explorer, F: Firefox, N: Netscape。
W3C:“W3C”列的數字顯示出屬性背景由哪個CSS標準定義(CSS1還是CSS2)。
媒介類型 |
描述 |
all |
用於所有的媒介裝置。 |
aural |
用於語音和音頻合成器。 |
braille |
用於盲人用點字法觸覺回饋裝置。 |
embossed |
用於分頁的盲人用點字法印表機。 |
handheld |
用於小的手持的裝置。 |
print |
用於印表機。 |
projection |
用於方案展示,比如投影片。 |
screen |
用於電腦顯示器。 |
tty |
用於使用固定密度字母柵格的媒介,比如電傳打字機和終端。 |
tv |
用於電視機類型的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