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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和對象
#import是include的升級版,可以自動防止重複包含,所以注意:大家以後在引入標頭檔的時候都使用import
Foundation是一個架構,Foundation.h是Foundation架構的主標頭檔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找到Foundation架構標頭檔的路徑:
Applications/Xcode.app/Contents/Developer/Platforms/MacOSX.platform/Developer/SDKs/MacOSX10.9.sdk/System/Library/Frameworks
oc程式的入口和c一樣,都是main函數
區別
1.名字不同
2.引入的標頭檔不同
3.列印的格式不同,在列印時,NSlog後面的括弧內要以@開頭
4.列印的內容不同
5.NSlog可以自動換行
6.printf用於列印c的字串,NSlog列印oc的字串
OC中的類
類的關係三個方面:
1.名稱(類名):首字母大寫,如果名稱是由多個單片語成的,後面的單詞遵循駝峰原則
2.屬性:一般以底線開頭。
3.行為(方法):首字母小寫,後面遵循駝峰原則:將行為寫在離執行這個行為最直接的對象
OC對象
當你嘗試做一些事情(執行功能)的時候,你就這樣寫[類名/對象 方法名稱] [方法的調用者 方法名稱]
1.用類名去調用的方法叫類方法
2.用對象去調用的方法叫對象方法
建立一個對象
例: Iphone *iphone1 = [Iphone new];//[類名/對象 方法名稱]
[Iphone new];
1.分配記憶體空間
2.初始化成員變數(又叫執行個體變數,是類聲明當中大括弧裡面的屬性值),將整數值初始化為零
3.返回空間的地址
oc當中所有的類都可以看做一種資料類型
oc對象給成員變數賦值與結構體相同
一個類可以建立很多個對象,對象之間毫不影響
isa指標不是我們建立的,是每個類都有的,隱藏的成員變數
對象方法
對象方法要以-開頭,2.所有的資料類型放在小括弧裡面,且只有資料類型放在小括弧裡面。3.方法名遵循駝峰原則 4.如果沒有參數,方法名後面什麼都不用寫。5.行為的聲明寫在@interface 類名 :NSObject {}大括弧下面,@end上面
在聲明當中聲明了什麼方法,實現當中就實現什麼方法實現在@implematation 類名裡@end上面
Objective-C(二類和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