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基礎
一 C語言程式的基本文法結構:
1、主函數main()
main()函數的常見結構如下所示。
voidmain()
{
… /*函數體*/
}
2、 如果需要在程式執行時接受命令列參數,則main()函數的格式如下。
voidmain(intargc,char * argv[] )
{
…
}
二、單行語句與複合陳述式
1、單行語句
C語言程式中單行語句的最後都是分號(;),這是C語言程式的語句結束符號,所有的C語言語句都必須以分號結束。
需要注意,C語言中的單行語句並不是說該語句只佔一行,而是指以分號結束的語句。
如:printf("This is c");//這是一條輸出語句,以;結束。
2、複合陳述式
在程式中,有時需要將相鄰的數條語句作為一個整體來執行,就可以將這些語句用花括弧括起來,成為一個複合陳述式,也稱為語句塊。
如:for(int a=0;a<9;a++){
...................
}
3、注釋
C語言的注釋符是以“/*”開頭並以“*/”結尾的串。在“/*”和“*/”之間的即為注釋。程式編譯時間,將忽略注釋,不對注釋作任何處理。
注釋可出現在程式中的任何位置,用來向使用者提示或解釋程式的意義。
三、C語言程式的結構特點
一個C語言來源程式可以由一個或多個程式源檔案組成,每個源檔案可包含一個或多個函數。
一個來源程式不論由多少個檔案組成,都有一個且只能有一個main函數,即主函數。
來源程式中可以有預先處理命令(include命令僅為其中的一種),預先處理命令通常應放在源檔案或來源程式的最前面。
每一個說明,每一個語句都必須以分號結尾。但預先處理命令,函數頭和花括弧“}”之後不能加分號
標識符、關鍵字之間必須至少加一個空格以示間隔。若已有明顯的間隔符,也可不再加空格來間隔。
四、 標識符與關鍵字
1、標識符
在C語言程式中,標識符由1~8個字元組成。構成標識符的字元只能是底線“_”、數字(0~9)和英文字母,並且標識符的第一個字元只能是底線或英文字母。
C語言是一種對字母大小寫敏感的語言,定義標識符時必須注意字母的大小寫。
在使用標識符時還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① 標準C語言不限制標識符的長度,但它受各種版本的C語言編譯系統限制,同時也受到具體機器的限制。例如在某版本C語言中規定標識符前八位有效,當兩個標識符 前八位相同時,則被認為是同一個標識符。
② 在標識符中,大小寫是有區別的。例如BOOK和book 是兩個不同的標識符。
③標識符雖然可由程式員隨意定義,但標識符是用於標識某個量的符號。因此,命名應盡量有相應的意義,以便閱讀理解,作到“顧名思義”。
2、關鍵字
在C語言程式中,還有一類特殊的標識符,它們僅供系統專用,不能用來作為使用者定義的標識符,這就是關鍵字。關鍵字是有特殊含義的系統保留標識符,因此又稱為系 統保留字。
關鍵字是由C語言規定的具有特定意義的字串,使用者定義的標識符不應與關鍵字相同。C語言的關鍵字分為以下幾類。
(1)類型說明符。
用於定義、說明變數、函數或其他資料結構的類型。如前面例題中用到的int,double等。
(2)語句定義符。
用於表示一個語句的功能。如例1.3中用到的ifelse就是條件陳述式的語句定義符。
(3)預先處理命令字。
用於表示一個預先處理命令。如前面各例中用到的incl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