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p的->(調用)和::(兩個冒號)比較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學習PHP,遇到這麼個問題 class MyPc{     static public $name = "我的電腦";     function Show(){         echo $this->name."正在開機……";     } } 正常情況下: $p = new MyPc(); $p->Show(); 這樣是沒問題的,可是這樣卻也可以調用到Show方法 MyPc::Show(); PHP並沒有報錯,由此,便產生了疑問。 大家都知道靜態類可以用類名.方法名的方式調用,在PHP中,對於::的解釋也都是調用類中的靜態成員。但是這個Show方法並沒有static關鍵字,也就是說它並不是“顯式”聲明的靜態方法。請注意,這個“顯示”。在.NET中,如果沒有static關鍵字的話,類名是無法.出來這個方法的,PHP中卻似乎沒有這個限制,這樣使用後,似乎自動就將Show方法作為了靜態方法來調用。如此一來,如果不考慮屬性問題,整個類都是方法,那麼我有何必去new這個類。 在PHP100的論壇問了半天,也沒有特別準確的答案,姑且只能如此認為:php自動轉化為靜態方法,不用你去new對象而開闢新的記憶體位址,直接就可以使用該類的方法,該方法也將作為該類的一個成員屬性而存在,不因為new對象而佔用單獨的記憶體。 既然這樣,可能帶來的隱患是:如果將變數$name的static去掉便會報錯。方法裡面的屬性必須也都是靜態才能調用。還有就是這個對不是靜態屬性是無法調用到的,比如去掉$name的static後,MyPc::$name是不行的。 好處當然也顯而易見,能夠自動轉化為靜態方法也就減少了記憶體的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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