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式類和舊式類
python的新式類是2.2版本引進來的,我們可以將之前的類叫做經典類或者舊類。
為什麼要在2.2中引進new style class呢?官方給的解釋是:
為了統一類(class)和類型(type)。
在2.2之前,比如2.1版本中,類和類型是不同的,如a是ClassA的一個執行個體,那麼a.__class__返回 ‘ class __main__.ClassA‘ ,type(a)返回總是<type ‘instance‘>。而引入新類後,比如ClassB是個新類,b是ClassB的執行個體,b.__class__和type(b)都是返回‘class ‘__main__.ClassB‘ ,這樣就統一了。
引入新類後,還有其他的好處,比如更多的內建屬性將會引入,描述符的引入,屬性可以來計算等等。
為了向前相容,預設情況下使用者定義的類為經典類,新類需要繼承自所有類的基類 object 或者繼承自object的新類。
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雖然使用的是最新的python(2.7),但是一些特性不會在舊式類起作用。
所以,為了確保自己使用的是新式類,有以下方法:
把這個指派陳述式放在類別模組代碼的最前面 __metaclass__ = type(前面有提過)。
自己的類都從內建類object直接或者間接地繼承。
如果不需要相容舊式類,舊版本的類,那麼就保持都是新式類。
當然,在Python3裡面,不存在這些問題了,因為所有的類都是object類的子類(隱式)。
程式碼範例:
class CC: #經典類 def __init__( self ): passclass CCN(object): #新類 def __init__( self ): pass c1 = CC()c2 = CCN()c1.__class__ # 輸出-> <class __main__.CC at 0x0137BF10>type(c1) # 輸出-> <type ‘instance‘>c2.__class__ # 輸出-><class ‘__main__.CCN‘>type(c2) # 輸出-><class ‘__main__.CCN‘>dir(c1)
python 新式類和舊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