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模式設計理論,模式設計理論
正常化:
一個低級範式,通過模式分解可以轉化為若干個進階範式的關係模式,即為正常化。
範式:
目前關聯式資料庫有六種範式,咱們最常用的是第一到第三範式。各範式呈遞次規範,越高的範式資料冗餘越小。
第一範式:(不再分)
範式的基礎,所有範式都必須滿足第一範式,其他範式都以第一範式為基礎。
第二範式:
第一範式基礎上消除局部依賴,要求實體的屬性完全依賴於主鍵。
若存在局部依賴,需將這個屬性和候選索引鍵的那一部分分離出來形成新的實體。
例
(學號,姓名,系別,住址,課程,成績);
存在(學號,課程)——>(姓名,系別,住址,成績);
需分解為:
學號,課程)——>(成績)
(學號)——>(姓名,系別,住址)
第三範式:
第二範式基礎上消除傳遞依賴。
例
(學號)——>(姓名,系別,住址)
若存在同一系別住址相同,即地址依賴於系別,則該函數依賴不符合第三範式。
需分解為:
(學號)——>(姓名,系別)
(系別)——>(住址)
幾個範式,遞次下來,就會消除冗餘,異常 ,即消除了關係模式設計的常見問題......
問各位大俠,資料庫關係模式設計理論,函數依賴部分怎理解?
兄弟,你出現這個問題跟我學習的時候想法是一樣的。所以我想給你我的一點點看法:你之所以看不懂FD推斷規則是因為你的資料庫設計相關的基礎知識不完整,不透徹而引起的。在這裡講,就好像修複一個bug又引進一個新的bug一樣,所以建議你好好學習前面的章節,並多練習,那麼以後對你的編程開發也很有做用。
在資料庫中關係模式與關聯式模式有什不同?
關係實際上就是關係模式在某一時刻的狀態或內容。也就是說,關係模式是型,關係是它的值。關係模式是靜態、穩定的,而關係是動態、隨時間不斷變化的,因為關係操作在不斷地更新著資料庫中的資料。但在實際當中,常常把關係模式和關係統稱為關係,讀者可以從上下文中加以區別。
它和層次、網狀模型相比,有以下特點:
1.資料結構簡單(二維表格)
2.紮實的理論基礎。
a.關係運算理論
b.關係模式設計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