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如果你曾經使用SQL Server開發過任何軟體,那麼你肯定會習慣於使用四部分標識符來參考一個對象:
[[[server.][database].][schema_name].]object_name
正如上面的方括弧所顯示的,該文法的不同部分可以被忽略,只要你提供足夠的表達來無二義地標識你的對象即可。例如,下面所有這些表達都可能參考相同的對象:
Server1.AdventureWorks.Production.ProductCategory
AdventureWorks.Production.ProductCategory
AdventureWorks..ProductCategory
ProductCategory
在大多數情況下,你可以僅使用三部分名字而忽略伺服器名-除非你是在處理在一個已連線的服務器上的對象。預設情況下,所有對象的上下文都是本機資料庫-你的SQL語句在其中執行。但是,有些情況下,或者更為準確地說,你必須使用這整個四部分命名(或稱作一種全稱限定名)。但是,在SQL Server 2005中,這種情況有所改變。
二. 熟悉同義字
SQL Server 2005引入了一個同義字的概念,這是一個單部分的名字,它可以替換在許多SQL語句中的一個兩、三或四部分的名字。使用同義字可以讓你減少輸入,而且還能提供一個抽象層來為你保護底層對象的改變。為了理解其工作原理,讓我們先看一下建立同義字的文法。下面是CREATE SYNONYM語句的文法:
CREATE SYNONYM [schema_name.]synonym_name FOR object_name
在此,object_name是一個SQL Server對象(全稱限定已經足以能夠標識出這個對象)的名字,而synonym_name是你想賦給它的新名字。如果你不想為同義字指定一種模式,那麼SQL Server使用當前的使用者的預設模式。當你建立同義字時,相應的對象不需要存在,因為同義字是遲綁定的:當你實際上使用同義字時,SQL Server僅僅檢查基底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