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情境 ase 理解 說話 .com 重構 抽象類別 資料 應該
1.單一職責
定義: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通俗的說,即一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
優點:
1)、可以降低類的複雜度,一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邏輯簡單;
2)、提高類的可讀性,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
3)、變更引起的風險降低,變更是必然的。
2.裡氏代換原則
定義:所有引用基類的地方必須能透明地使用其子類的對象,也就是說子類可以擴充父類的功能,但不能改變父類原有的功能
。
3.依賴倒置原則
定義:高層模組不應該依賴低層模組,二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
此處理解起來是最困難的,一般會在項目架構的搭建的時候用到,例如,商務邏輯層相對於資料層是高層模組,因為商務邏輯層需要調用資料層去串連資料庫,但是要做到可擴充高複用,盡量不要讓商務邏輯層依賴資料層,可以在資料層抽象出一個介面,讓商務邏輯層依賴於這個抽象介面。
優點:
1)、低層模組盡量都要有抽象類別或介面,或者兩者都有。
2)、變數的宣告類型盡量是抽象類別或介面。
3)、使用繼承時遵循裡氏替換原則。
4.介面隔離原則
定義:用戶端不應該依賴它不需要的介面;一個類對另一個類的依賴應該建立在最小的介面上。
注意:
1)、介面盡量小,但是要有限度。對介面進行細化可以提高程式設計靈活性 是不掙的事實,但是如果過小,則會造成介面數量過多,使設計複雜化。所以一定要適度。
2)、為依賴介面的類定製服務,只暴露給調用的類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則隱藏起來。只有專註地為一個模組提供定製服務,才能建立最小的依賴關係。
3)、提高內聚,減少對外互動。使介面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5.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
定義: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保持最少的瞭解。
簡單的理解就是高內聚,一個類的方法和屬效能用私人的就盡量私人化。
注意:
1)、只與直接的朋友通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2)、過分的使用該原則,將導致系統複雜度變大。所以在採用迪米特法則時要反覆權衡,既做到結構清晰,又要高內聚低耦合。
6.開閉原則
定義:一個軟體實體如類、模組和函數應該對擴充開放,對修改關閉。
情境:在軟體的生命週期內,因為變化、升級和維護等原因需要對軟體原有代碼進行修改時,可能會給舊代碼中引入錯誤,也可能會使我們不得不對整個功能進行重構,並且需要原有代碼經過重新測試。
建議:當軟體需求變化時,盡量通過擴充軟體實體的行為來實現變化,而不是通過修改已有的代碼來實現變化。
php設計六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