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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關鍵字this只能用於方法方法體內。當一個對象建立後,Java虛擬機器(JVM)就會給這個對象分配一個引用自身的指標,這個指標的名字就是 this。因此,this只能在類中的非靜態方法中使用,靜態方法和靜態代碼塊中絕對不能出現this,這在“Java關鍵字static、final 使用總結”一文中給出了明確解釋。並且this只和特定的對象關聯,而不和類關聯,同一個類的不同對象有不同的this。
package test;
public class ThisTest {
private int i=0;
//第一個構造器:有一個int型形參
ThisTest(int i){
this.i=i+1;//此時this表示引用成員變數i,而非函數參數i
System.out.println("Int constructor i——this.i: "+i+"——"+this.i);
System.out.println("i-1:"+(i-1)+"this.i+1:"+(this.i+1));
//從兩個輸出結果充分證明了i和this.i是不一樣的!
}
// 第二個構造器:有一個String型形參
ThisTest(String s){
System.out.println("String constructor: "+s);
}
// 第三個構造器:有一個int型形參和一個String型形參
ThisTest(int i,String s){
this(s);//this調用第二個構造器
//this(i);
this.i=i++;//this以引用該類的成員變數
System.out.println("Int constructor: "+i+"/n"+"String constructor: "+s);
}
public ThisTest increment(){
this.i++;
return this;//返回的是當前的對象,該對象屬於(This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ThisTest tt0=new ThisTest(10);
ThisTest tt1=new ThisTest("ok");
ThisTest tt2=new ThisTest(20,"ok again!");
System.out.println(tt0.increment().increment().increment().i);
//tt0.increment()返回一個在tt0基礎上i++的ThisTest對象,
//接著又返回在上面返回的對象基礎上i++的ThisTest對象!
}
}
運行結果:
Int constructor i——this.i: 10——11
String constructor: ok
String constructor: ok again!
Int constructor: 21
String constructor: ok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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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問題注釋已經寫的比較清楚了,這裡不在贅述,只是總結一下,其實this主要要三種用法:
1、表示對當前對象的引用!
2、表示用類的成員變數,而非函數參數,注意在函數參數和成員變數同名是進行區分!其實這是第一種用法的特例,比較常用,所以那出來強調一下。
3、用於在構造方法中引用滿足指定參數類型的構造器(其實也就是構造方法)。但是這裡必須非常注意:只能引用一個構造方法且必須位於開始!
還有就是注意:this不能用在static方法中!所以甚至有人給static方法的定義就是:沒有this的方法!雖然誇張,但是卻充分說明this不能在static方法中使用!
說明在什麼情況下需要用到this:
第一、通過this調用另一個構造方法,用發是this(參數列表),這個僅僅在類的構造方法中,別的地方不能這麼用。
第二、函數參數或者函數中的局部變數和成員變數同名的情況下,成員變數被屏蔽,此時要訪問成員變數則需要用“this.成員變數名”的方式來引用成員變數。當然,在沒有同名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用成員變數的名字,而不用this,用了也不為錯,呵呵。
第三、在函數中,需要引用該函所屬類的當前對象時候,直接用this。
其實這些用法總結都是從對“this是指向對象本身的一個指標”這句話的更深入的理解而來的,死記不然容易忘記而且容易搞錯,要理解!
JAVA中this用法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