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文法
CSS的定義是由三個部分構成:選擇符(selector),屬性(properties)和屬性的取值(value)。
基本格式如下: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選擇符 {屬性:值})
選擇符是可以是多種形式,一般是你要定義樣式的HTML標記,例如BODY、P、TABLE……,你可以通過此方法定義它的屬性和值,屬性和值要用冒號隔開:
body {color: black}
選擇符body是指頁面主體部分,color是控制文字顏色的屬性,black是顏色的值,此例的效果是使頁面中的文字為黑色。
如果屬性的值是多個單片語成,必須在值上加引號,比如字型的名稱經常是幾個單詞的組合:
p {font-family: "sans serif"}
(定義段落字型為sans serif)
如果需要對一個選擇符指定多個屬性時,我們使用分號將所有的屬性和值分開:
p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ed}
(段落置中排列;並且段落中的文字為紅色)
為了使你定義的樣式表方便閱讀,你可以採用分行的書寫格式: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段落排列置中,段落中文字為黑色,字型是arial)
2. 選擇符組
你可以把相同屬性和值的選擇符組合起來書寫,用逗號將選擇符分開,這樣可以減少樣式重複定義:
h1, h2, h3, h4, h5, h6 { color: green }
(這個組裡包括所有的標題元素,每個標題元素的文字都為綠色)
p, table{ font-size: 9pt }
(段落和表格裡的文字尺寸為9號字)
效果完全等效於:
p { font-size: 9pt }
table { font-size: 9pt }
3. 類選擇符
用類選擇符你能夠把相同的元素分類定義不同的樣式,定義類選擇符時,在自定類的名稱前面加一個點號。假如你想要兩個不同的段落,一個段落向靠右對齊,一個段落置中,你可以先定義兩個類:
p.right {text-align: right}
p.center {text-align: center}
然後用不在不同的段落裡,只要在HTML標記裡加入你定義的class參數:
<p class="right"> 這個段落向靠右對齊的
</p>
<p class="center">
這個段落是置中排列的
</p>
注意:類的名稱可以是任意英文單詞或以英文開頭與數位組合,一般以其功能和效果簡要命名。
類選擇符還有一種用法,在選擇符中省略HTML標記名,這樣可以把幾個不同的元素定義成相同的樣式: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定義.center的類選擇符為文字置中排列)
這樣的類可以被應用到任何元素上。下面我們使h1元素(標題1)和p元素(段落)都歸為“center”類,這使兩個元素的樣式都跟隨“.center”這個類選擇符:
<h1 class="center">
這個標題是置中排列的
</h1>
<p class="center">
這個段落也是置中排列的
</p>
注意:這種省略HTML標記的類選擇符是我們經後最常用的CSS方法,使用這種方法,我們可以很方便的在任意元素上套用預先定義好的類樣式。
4. ID選擇符
在HTML頁面中ID參數指定了某個單一元素,ID選擇符是用來對這個單一元素定義單獨的樣式。
ID選擇符的應用和類選擇符類似,只要把CLASS換成ID即可。將上例中類用ID替代:
<p id="intro">
這個段落向靠右對齊
</p>
定義ID選擇符要在ID名稱前加上一個“#”號。和類選擇符相同,定義ID選擇符的屬性也有兩種方法。下面這個例子,ID屬性將匹配所有id="intro"的元素:
#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字型尺寸為預設尺寸的110%;粗體;藍色;背景顏色透明)
下面這個例子,ID屬性只匹配id="intro"的段落元素:
p#intro
{
font-size:110%;
font-weight:bold;
color:#0000ff;
background-color:transparent
}
注意:ID選擇符局限性很大,只能單獨定義某個元素的樣式,一般只在特殊情況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