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變數的前面加上static 就構成了靜態變數(static 變數)。
2、static變數和普通變數的區別在於非靜態全域變數的範圍是整個來源程式,當一個來源程式由多個源檔案組成時,非靜態全域變數在各個源檔案中都是有效。 而靜態全域變數則限制了其範圍, 即只在定義該變數的源檔案內有效, 在同一來源程式的其它源檔案中不能使用它。由於靜態全域變數的範圍局限於一個源檔案內,只能為該源檔案內的函數公用, 因此可以避免在其它源檔案中引起錯誤。
3、static變數和普通變數的區別:
static全域變數與普通全域變數區別:static全域變數只初使化一次,防止在其他檔案單元中被引用;
static局部變數和普通局部變數區別:static局部變數只被初始化一次,下一次依據上一次結果值;
static函數與普通函數區別:static函數在記憶體中只有一份,普通函數在每個被調用中維持一份拷貝。
4、在全域變數之前加上關鍵字static,全域變數就被定義成為一個全域靜態變數。
1)記憶體中的位置:靜態儲存區(靜態儲存區在整個程式運行期間都存在)
2)初始化:未經初始化的全域靜態變數會被程式自動初始化為0(自動對象的值是任意的,除非他被顯示初始化)
3)範圍:全域靜態變數在聲明他的檔案之外是不可見的。準確地講從定義之處開始到檔案結尾。
5、static 變數的好處:
不會被其他檔案所訪問,修改
其他檔案中可以使用相同名字的變數,不會發生衝突。
記憶體中的位置:靜態儲存區
初始化:未經初始化的全域靜態變數會被程式自動初始化為0(自動對象的值是任意的,除非他被顯示初始化)
範圍:範圍仍為局部範圍,當定義它的函數或者語句塊結束的時候,範圍隨之結束。
註:當static用來修飾局部變數的時候,它就改變了局部變數的儲存位置,從原來的棧中存放改為靜態儲存區。但是局部靜態變數在離開範圍之後,並沒有被銷毀,而是仍然駐留在記憶體當中,直到程式結束,只不過我們不能再對他進行訪問。
當static用來修飾全域變數的時候,它就改變了全域變數的範圍(在聲明他的檔案之外是不可見的),但是沒有改變它的存放位置,還是在靜態儲存區中。
static 是定義一個靜態對象或靜態變數,關於static 定義的變數或類方法有什麼特性我們看完本文章的相關執行個體後就見分曉了。
1. 建立對象$object = new Class(),然後使用”->”調用:$object->attribute/function,前提是該變數/方法可訪問。
2. 直接調用類方法/變數:class::attribute/function,無論是靜態/非靜態都可以。但是有前提條件:
A. 如果是變數,需要該變數可訪問。
B. 如果是方法,除了該方法可訪問外,還需要滿足:
b1) 如果是靜態方法,沒有特殊條件;
b2) 如果是非靜態方法,需要改方法中沒有使用$this,即沒有調用非靜態變數/方法,當然,調用靜態變數/方法沒有問題。
然後我們再看一下使用$object->… 和使用class::… 都有什麼區別:
1. 使用$object->… ,需要執行建構函式建立對象;
2. 使用class::… 調用靜態方法/變數,不需要執行建構函式建立對象;
3. 使用class::… 調用非靜態方法/變數,也不需要執行建構函式建立對象。
然後奇怪的地方就出來了,既然2和3都一樣,那靜態方法/變數存在還有什麼意義呢?
靜態 static
聲明類成員或方法為 static ,就可以不執行個體化類而直接存取,不能通過一個對象來訪問其中的靜態成員(靜態方法除外)。靜態成員屬於類,不屬於任何對象執行個體,但類的對象執行個體都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