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jo創始人談Apple和Adobe之爭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本文譯自Dylan Schiemann 在其SitePen公司網站上的一篇部落格。 Dylan是dojo Toolkit 和dojo Foundation的創始人之一。 現在是SitePen公司的CEO。
原文串連:http://www.sitepen.com/blog/2010/04/30/thoughts-on-apple-vs-adobe/

翻譯者:feijia

目前為止,在這場Apple和Adobe的爭論中誰也不能算是“贏家”。雖然雙方各自都提出了一些頗有道理的論點,但是他們也都忽視了一些重要的問題。
首先,喬布斯,我們很行賞你的“關於Flash的一些看法”這篇文章,不過我還有些話想說:

  1. Apple並不是WebKit的創造者…Apple重寫了Kongqueror和KHTML,不過別搶別人的功勞。
  2. H.264並不是一個真正開放的標準和技術。
  3. 你的蘋果市集的審核流程可一點兒也不開放。
  4. 可以用來產生可部署到市集的工具不應該被禁止。 不管一個應用通過審核與否,你應該公開其審核的流程
  5.  Flash的存在和流行有其價值,雖然開放的Web是很好,但是它並不完善。許多時候,使用Flash的開發工具會讓Web開發簡單不少。(要知道這話可是從我這麼一個開放Web支援者口中說的)
  6. 手機上的Web開發人員長久以來(超過3年)都無法使用API來訪問手機平台上的原生功能,例如網路攝影機,GPS,地理位置,系統級的圖形加速,地址簿,等等。iPhone OS 4.0的確在這方面有所提高,不過還是來的太晚了。
  7. 如果可以讓Web開發人員訪問到他們所需要的那些功能,那麼在手機平台上做Native開發的過程就不會再那麼重要了

另一方面,Adobe的CEO在接受華爾街日報的專訪時的言論並沒有給出令人信服的觀點:

  1. 開發人員本來就有許多不同的工作流程。
  2. 別給Flash在Mac OSX上的效能問題找理由。你得拿出證據來。
  3. 所謂“一套適用於所有平台的開發工具”的美好圖景其真正收益者的只是像Adobe或微軟這樣的公司。真正的開發人員會混雜著使用各種工具而不是只鎖定一個廠商的工具集。
  4. 你們的產生工具並不開放,所以你們沒資格抱怨喬布斯的決定。除非你們提供一個反編譯的選項, 否則別人很難判斷這個工具產生出來的代碼品質如何。過去你們做過的類似代碼產生工具讓我對此頗有些擔心。
  5. Flash號稱是個開放的標準。 這是對“開放”二字的濫用。試想有誰見過除了Adobe之外,基於此標準的其他Flash瀏覽器外掛程式?
  6. 按照你的邏輯,也像我的另一篇文章中所建議的那樣,Adobe的工具集應該嘗試去支援開放的Web平台,就像PhoneGap 做的類似嘗試。
  7. 一句話概括你們的觀點:你們覺得別人的平台都應該開放,只有你們自己的工具除外。這種調調,我們實在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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