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性:都是從現有的用例中抽取出公用的那部分資訊,作為一個單獨的用例,然後通後過不同的方法來重用這個公用的用例,以減少模型維護的工作量。
1、包含(include)
內含項目關聯性:使用包含(Inclusion)用例來封裝一組跨越多個用例的相似動作(行為片斷),以便多個基(Base)用例複用。基用例控制與包含用例的 關係,以及被包含用例的事件流是否會插入到基用例的事件流中。基用例可以依賴包含用例執行的結果,但是雙方都不能訪問對方的屬性。
內含項目關聯性對典型的應用就是複用,也就是定義中說的情景。但是有時當某用例的事件流過於複雜時,為了簡化用例的描述,我們也可以把某一段事件流抽象成為一個被包含的用例;相反,用例劃分太細時,也可以抽象出一個基用例,來包含這些細顆粒的用例。這種情況類似於在過程設計語言中,將程式的某一段演算法封裝成一個子過程,然後再從主程式中調用這一子過程。
例如:業務中,總是存在著維護某某資訊的功能,如果將它作為一個用例,那建立、編輯以及修改都要在用例詳述中描述,過於複雜;如果分成建立用例、編輯用例和刪除用例,則劃分太細。這時內含項目關聯性可以用來理清關係。
2、擴充(extend)
擴充關係:將基用例中一段相對獨立並且可選的動作,用擴充(Extension)用例加以封裝,再讓它從基用例中聲明的擴充點(Extension Point)上進行擴充,從而使基用例行為更簡練和目標更集中。擴充用例為基用例添加新的行為。擴充用例可以訪問基用例的屬性,因此它能根據基用例中擴充點的目前狀態來判斷是否執行自己。但是擴充用例對基用例不可見。
對於一個擴充用例,可以在基用例上有幾個擴充點。
例如,系統中允許使用者對查詢的結果進行匯出、列印。對於查詢而言,能不能匯出、列印查詢都是一樣的,匯出、列印是不可見的。匯入、列印和查詢相對獨立,而且為查詢添加了新行為。因此可以採用擴充關係來描述:
4、泛化(generalization)
泛化關係:子用例和父用例相似,但表現出更特別的行為;子用例將繼承父用例的所有結構、行為和關係。子用例可以使用父用例的一段行為,也可以重載它。父用例通常是抽象的。在實際應用中很少使用泛化關係,子用例中的特殊行為都可以作為父用例中的備選流存在。
例如,業務中可能存在許多需要部門領導審批的事情,但是領導審批的流程是很相似的,這時可以做成泛化關係表示:
上面是我參考的一篇文章,覺得將三種關係的區別講得很清晰,在此基礎上結合自己的系統,對項目(線上購物系統)的用例做了整體的描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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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統整體使用案例圖
按照先整體用例,後子系統用例來進行描繪的,歡迎大家提出好的建議!
轉:UML中擴充和泛化的區別
泛化表示類似於OO術語“繼承”或“多態”。UML中的Use Case泛化過程是將不同Use Case之間的可合并部分抽象成獨立的父Use Case,並將不可合并部分單獨成各自的子Use Case;包含以及擴充過程與泛化過程類似,但三者對用例關係的最佳化側重點是不同的。如下:
●泛化側重表示子用例間的互斥性;
●包含側重表示被包含用例對Actor提供服務的間接性;
●擴充側重表示擴充用例的觸發不定性;詳述如下:
既然用例是系統提供服務的UML表述,那麼服務這個過程在所有用例情境中是必然發生的,但發生按照發生條件可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⒈無條件發生:肯定發生的;
⒉有條件發生:未必發生,發生與否取決於系統狀態;
因此,針對用例的三種關係結合系統狀態考慮,泛化與包含用例屬於無條件發生的用例,而擴充屬於有條件發生的用例。進一步,用例的存在是為Actor提供服 務,但用例提供服務的方式可分為間接和直接兩種,依據於此,泛化中的子用例提供的是直接服務,而包含中的被包含用例提供的是間接服務。同樣,擴充用例提供的也是直接服務,但擴充用例的發生是有條件的。
另外一點需要提及的是:泛化中的子用例和擴充中的擴充用例均可以作為基本用例事件的備選擇流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