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http://blog.csdn.net/hlf48641715/archive/2008/12/25/3605789.aspx
java的幾種對象(PO,VO,DAO,BO,POJO)解釋
一、PO:persistant object 持久對象,可以看成是與資料庫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對象。最簡單的PO就是對應資料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多個記錄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應該不包含任何對資料庫的操作。
二、VO:value object值對象。通常用於業務層之間的資料傳遞,和PO一樣也是僅僅包含資料而已。但應是抽象出的業務對象,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這根據業務的需要.個人覺得同DTO(資料轉送對象),在web上傳遞。
三、DAO:data access object Data Access Objects,此對象用於訪問資料庫。通常和PO結合使用,DAO中包含了各種資料庫的操作方法。通過它的方法,結合PO對資料庫進行相關的操作。
四、BO:business object 業務對象,封裝商務邏輯的java對象,通過調用DAO方法,結合PO,VO進行業務操作。
五、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無規則java對象,我個人覺得它和其他不是一個層面上的東西,VO和PO應該都屬於它。
PO:
persistant object持久對象
最形象的理解就是一個PO就是資料庫中的一條記錄。
好處是可以把一條記錄作為一個對象處理,可以方便的轉為其它對象。
BO:
business object業務對象
主要作用是把商務邏輯封裝為一個對象。這個對象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其它的對象。
比如一個簡曆,有教育經曆、工作經曆、 關係等等。
我們可以把教育經曆對應一個PO,工作經曆對應一個PO, 關係對應一個PO。
建立一個對應簡曆的BO對象處理簡曆,每個BO包含這些PO。
這樣處理商務邏輯時,我們就可以針對BO去處理。
VO :
value object值對象
ViewObject表現層對象
主要對應介面顯示的資料對象。對於一個WEB頁面,或者SWT、SWING的一個介面,用一個VO對象對應整個介面的值。
DTO :
Data Transfer Object資料轉送對象
主要用於遠程調用等需要大量傳輸對象的地方。
比如我們一張表有100個欄位,那麼對應的PO就有100個屬性。
但是我們介面上只要顯示10個欄位,
用戶端用WEB service來擷取資料,沒有必要把整個PO對象傳遞到用戶端,
這時我們就可以用只有這10個屬性的DTO來傳遞結果到用戶端,這樣也不會暴露服務端表結構.到達用戶端以後,如果用這個對象來對應介面顯示,那此時它的身份就轉為VO
POJO :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java對象
個人感覺POJO是最常見最多變的對象,是一個中間對象,也是我們最常打交道的對象。
一個POJO持久化以後就是PO
直接用它傳遞、傳遞過程中就是DTO
直接用來對應展示層就是VO
DAO:
data access objectData Access Objects
這個大家最熟悉,和上面幾個O區別最大,基本沒有互相轉化的可能性和必要.
主要用來封裝對資料庫的訪問。通過它可以把POJO持久化為PO,用PO組裝出來VO、DTO
總結下我認為一個對象究竟是什麼O要看具體環境,在不同的層、不同的應用場合,對象的身份也不一樣,而且對象身份的轉化也是很自然的。就像你對老婆來說就是老公,對父母來說就是子女。設計這些概念的初衷不是為了唬人而是為了更好的理解和處理各種邏輯,讓大家能更好的去用物件導向的方式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