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有意思的問題出自Eric Gu的Blog。代碼如下:
public void TransmitResponse(ArrayList responses,
StreamWriter streamWriter)
{
foreach (DataResponse response in responses)
{
NetworkResponse networkResponse = response.GetNetwork();
networkResponse.Send(streamWriter);
}
GC.Collect(); // clean up temporary objects
}
這段代碼問題何在?
原Blog Entry的眾多回複非常有意思。首先,有人指出,代碼沒有關閉NetworkResponse對象和StreamWriter對象,應該在代碼中加上“using”來保證正確調用這些對象的Dispose()方法。但是,隨即有人指出,在這個方法中調用這些對象的Dispose(),是不正確的。
首先,作為參數的DataResponse集合和StreamWriter對象,根本不能假定它們“應該”在這個方法內部被關閉,也許在調用這個方法之後,其他地方仍然要使用它們。而在迴圈中通過GetNetwork()方法得到的臨時NetworkResponse對象,很難看出GetNetwork()方法是否是建立一個新的NetworkResponse對象抑或只是返回一個已有的對象(還有人指出,如果是建立一個新的對象,那個方法名稱應該是CreateNetwork(),而不是GetNetwork()),所以貿然調用它的Dispose()也是不可取的。
最後討論的結果,這段代碼的問題主要是:1、代碼中未檢測各個相關的對象是否為null,或者ArrayList中的對象是否類型正確;2、調用GC.Collect()毫無理由。
原Blog Entry的眾多回複所統一的意見:只有一個方法親自建立了一個新的對象執行個體,才有義務調用這個執行個體的Dispose()。
呵呵,我想到一個典型的“反例”,那就是ADO.NET中DataReader的使用,它的使用者在某些情況下,有義務調用它的Close()方法。當然,作為開發人員,可以利用各種模式來“修正”這個“反例”。比如,這篇文章所介紹的使用Delegate來將DataReader的Dispose責任回收到建立DataReader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