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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幾次,當我想起來的時候,總是會問自己:我為什麼要放棄Go語言?這個決定是正確的嗎?是明智和理性的嗎?其實我一直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開門見山地說,我當初放棄Go語言(golang),就是因為兩個“不爽”:第一,對Go語言本身不爽;第二,對Go語言社區裡的某些人不爽。毫無疑問,這是非常主觀的結論。但是我有足夠詳實的客觀的論據,支撐這個看似主觀的結論。
第0節:我的Go語言經曆
先說說我的經曆吧,以避免被無緣無故地當作Go語言的低級黑。
2009年底,Go語言(golang)第一個公開版本發布,籠罩著“Google公司製造”的光環,吸引了許多慕名而來的嘗鮮者,我(Liigo)也身居其中,籠統的看了一些Go語言的資料,學習了基礎的教程,因對其文法中的分號和花括弧不滿,很快就遺忘掉了,沒拿它當一回事。
兩年之後,2011年底,Go語言發布1.0的計劃被提上議程,相關的報道又多起來,我再次關注它,[重新評估][1]之後決定深入參與Go語言。我訂閱了其users、nuts、dev、commits等官方郵件組,堅持每天閱讀其中的電子郵件,以及開發人員提交的每一次原始碼更新,給Go提交了許多改進意見,甚至包括[修改Go語言編譯器原始碼][2]直接參与開發工作單位。如此持續了數月時間。
到2012年初,Go 1.0發布,語言和標準庫都已經基本定型,不可能再有大幅改進,我對Go語言未能在1.0定型之前更上一個台階、實現自我突破,甚至帶著諸多明顯缺陷走向1.0,感到非常失望,因而逐漸疏遠了它(所以Go 1.0之後的事情我很少關心)。後來看到即將發布的Go 1.1的Release Note,發現語言層面沒有太大改變,只是在庫和工具層面有所修補和改進,感到它尚在幼年就失去成長的動力,越發失望。外加Go語言社區裡的某些人,其中也包括Google公司負責開發Go語言的某些人,其態度、言行,讓我極度厭惡,促使我決絕地離棄Go語言。
第1節:我為什麼對Go語言不爽?
Go語言有很多讓我不爽之處,這裡列出我現在還能記起的其中一部分,排名基本上不分先後。讀者們耐心地看完之後,還能淡定地說一句“我不在乎”嗎?
1.1 不允許左花括弧另起一行
關於對花括弧的擺放,在C語言、C++、Java、C#等社區中,十餘年來存在持續爭議,從未形成一致意見。在我看來,這本來就是主觀傾向很重的抉擇,不違反原則不涉及是非的情況下,不應該搞一刀切,讓程式員或團隊自己選擇就足夠了。程式設計語言本身強行限制,把自己的喜好強加給別人,得不償失。無論傾向於其中任意一種,必然得罪與其對立的一群人。雖然我現在已經習慣了把左花括弧放在行尾,但一想到被禁止其他選擇,就感到十分不爽。Go語言這這個問題上,沒有做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不說,還有意給自己樹敵,太失敗了。
1.2 編譯器莫名其妙地給行尾加上分號
對Go語言本身而言,行尾的分號是可以省略的。但是在其編譯器(gc)的實現中,為了方便編譯器開發人員,卻在詞法分析階段強行添加了行尾的分號,反過來又影響到語言規範,對“怎樣添加分號”做出特殊規定。這種變態做法前無古人。在左花括弧被意外放到下一行行首的情況下,它自動在上一行行尾添加的分號,會導致莫名其妙的編譯錯誤(Go 1.0之前),連它自己都解釋不明白。如果實在處理不好分號,乾脆不要省略分號得了;或者,Scala和JavaScript的編譯器是開源的,跟它們學學怎麼處理省略行尾分號可以嗎?
1.3 極度強調編譯速度,不惜放棄本應提供的功能
程式員是人不是神,編碼過程中免不了因為大意或疏忽犯一些錯。其中有一些,是大家集體性的很容易就中招的錯誤(Go語言裡的例子我暫時想不起來,C++裡的例子有“基類解構函式不是虛函數”)。這時候編譯器應該站出來,多做一些檢查、約束、核對性工作,盡量阻止常規錯誤的發生,盡量不讓有潛在錯誤的代碼編譯通過,必要時給出一些警告或提示,讓程式員留意。編譯器不就是機器麼,不就是應該多做髒活累活雜活、減少人的心智負擔嗎?編譯器多做一項檢查,可能會避免數十萬程式員今後多年內無數次犯同樣的錯誤,節省的時間不計其數,這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但是Go編譯器的作者們可不這麼想,他們不願意自己多花幾個小時給編譯器增加新功能,覺得那是虧本,反而減慢了編譯速度。他們以影響編譯速度為由,拒絕了很多對編譯器改進的要求。典型的因噎廢食。強調編譯速度固然值得讚賞,但如果因此放棄應有的功能,我不贊成。
1.4 錯誤處理機制太原始
在Go語言中處理錯誤的基本模式是:函數通常返回多個值,其中最後一個值是error類型,用於表示錯誤類型極其描述;調用者每次調用完一個函數,都需要檢查這個error並進行相應的錯誤處理。這種模式跟C語言那種很原始的錯誤處理相比如出一轍,並無實質性改進。實際應用中很容易形成多層嵌套的if else語句,可以想一想這個編碼情境:先判斷檔案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則開啟檔案,如果開啟成功則讀取檔案,如果讀取成功再寫入一段資料,最後關閉檔案,別忘了還要處理每一步驟中出現錯誤的情況,這代碼寫出來得有多變態、多醜陋?實踐中普遍的做法是,判斷操作出錯後提前return,以避免多層花括弧嵌套,但這麼做的後果是,許多錯誤處理代碼被放在前面突出的位置,常規的處理邏輯反而被掩埋到後面去了。而且,error對象的標準介面只能返回一個錯誤文本,有時候調用者為了區分不同的錯誤類型,甚至需要解析該文本。除此之外,你只能手工強制轉換error類型到特定子類型。至於panic - recover機制,致命的缺陷是不能跨越庫的邊界使用,註定是一個半成品,最多隻能在自己的pkg裡面玩一玩。Java的異常處理雖然也有自身的問題(比如Checked Exceptions),但總體上還是比Go的錯誤處理高明很多。
1.5 記憶體回收行程(GC)不完善、有重大缺陷
在Go 1.0前夕,其記憶體回收行程在32位環境下有記憶體流失,一直拖著不肯改進,這且不說。Go語言記憶體回收行程真正致命的缺陷是,會導致整個進程不可預知的間歇性停頓。像某些大型後台服務程式,如遊戲伺服器、APP容器等,由於佔用記憶體巨大,其記憶體對象數量極多,GC完成一次回收周期,可能需要數秒甚至更長時間,這段時間內,整個服務進程是阻塞的、停頓的,在外界看來就是服務中斷、無響應,再牛逼的並發機制到了這裡統統失效。記憶體回收行程定期啟動,每次啟動就導致短暫的服務中斷,這樣下去,還有人敢用嗎?這可是後台伺服器處理序,是Go語言的重點應用領域。以上現象可不是我假設出來的,而是事實存在的現實問題,受其嚴重困擾的也不是一家兩家了(截止到2014年初)。在實踐中,你必須努力減少進程中的對象數量,以便把GC導致的間歇性停頓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除此之外你別無選擇(難道你還想自己更換GC演算法、甚至砍掉GC?那還是Go語言嗎?)。跳出圈外,我近期一直在思考,一定需要記憶體回收行程嗎?沒有記憶體回收行程就一定是曆史的倒退嗎?(可能會新寫一篇部落格文章專題探討。)
1.6 禁止未使用變數和多餘import
Go編譯器不允許存在被未被使用的變數和多餘的import,如果存在,必然導致編譯錯誤。但是現實情況是,在代碼編寫、重構、調試過程中,例如,臨時性的注釋掉一行代碼,很容易就會導致同時出現未使用的變數和多餘的import,直接編譯錯誤了,你必須相應的把變數定義注釋掉,再翻頁回到檔案首部把多餘的import也注釋掉,……等事情辦完了,想把剛才注釋的代碼找回來,又要好幾個麻煩的步驟。還有一個讓人蛋疼的問題,編寫資料庫相關的代碼時,如果你import某資料庫驅動的pkg,它編譯給你報錯,說不需要import這個未被使用的pkg;但如果你聽信編譯器的話刪掉該import,編譯是通過了,運行時必然報錯,說找不到資料庫驅動;你看看程式員被折騰的兩邊不是人,最後不得不請出大神_
。對待這種問題,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是,視其為編譯警告而非編譯錯誤。但是Go語言開發人員很固執,不容許這種折中方案。
1.7 建立對象的方式太多令人糾結
建立對象的方式,調用new函數、調用make函數、調用New方法、使用花括弧文法直接初始化結構體,你選哪一種?不好選擇,因為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從實踐中看,如果要建立一個語言內建類型(如channel、map)的對象,通常用make函數建立;如果要建立標準庫或第三方庫定義的類型的對象,首先要去文檔裡找一下有沒有New方法,如果有就最好調用New方法建立對象,如果沒有New方法,則退而求其次,用初始化結構體的方式建立其對象。這個過程頗為周折,不像C++、Java、C#那樣直接new就行了。
1.8 對象沒有建構函式和解構函式
沒有建構函式還好說,畢竟還有自訂的New方法,大致也算是建構函式了。沒有解構函式就比較難受了,沒法實現RAII。額外的人工處理資源清理工作,無疑加重了程式員的心智負擔。沒人性啊,還嫌我們程式員加班還少嗎?C++裡有解構函式,Java裡雖然沒有解構函式但是有人家finally語句啊,Go呢,什麼都沒有。沒錯,你有個defer,可是那個defer問題更大,詳見下文吧。
1.9 defer語句的語義設定不甚合理
Go語言設計defer語句的出發點是好的,把釋放資源的“代碼”放在靠近建立資源的地方,但把釋放資源的“動作”延遲(defer)到函數返回前執行。遺憾的是其執行時機的設定似乎有些不甚合理。設想有一個需要長期啟動並執行函數,其中有無限迴圈語句,在迴圈體內不斷的建立資源(或分配記憶體),並用defer語句確保釋放。由於函數一直運行沒有返回,所有defer語句都得不到執行,迴圈過程中建立的大量短暫性資源一直積累著,得不到回收。而且,系統為了儲存defer列表還要額外佔用資源,也是持續增加的。這樣下去,過不了多久,整個系統就要因為資源耗盡而崩潰。像這類長期啟動並執行函數,http.ListenAndServe()就是典型的例子。在Go語言重點應用領域,可以說幾乎每一個後台服務程式都必然有這麼一類函數,往往還都是程式的核心部分。如果程式員不小心在這些函數中使用了defer語句,可以說後患無窮。如果語言設計者把defer的語義設定為在所屬代碼塊結束時(而非函數返回時)執行,是不是更好一點呢?可是Go 1.0早發行定型,為了保持向後相容性,已經不可能改變了。小心使用defer語句!一不小心就中招。
1.10 許多語言內建設施不支援使用者定義的類型
for in、make、range、channel、map等都僅支援語言內建類型,不支援使用者定義的類型(?)。使用者定義的類型沒法支援for in迴圈,使用者不能編寫像make、range那樣“參數類型和個數”甚至“傳回值類型和個數”都可變的函數,不能編寫像channel、map那樣類似泛型的資料類型。語言內建的那些東西,處處充斥著斧鑿的痕迹。這體現了語言設計的局限性、封閉性、不完善性,像是新手作品——且不論其設計者和實現者如何權威。
1.11 沒有泛型支援,常見資料類型介面醜陋
沒有泛型的話,List、Set、Tree這些常見的基礎性資料類型的介面就只能很醜陋:放進去的對象是一個具體的類型,取出來之後成了無類型的interface{}
(可以視為所有類型的基礎類型),還得強制類型轉換之後才能繼續使用,令人無語。Go語言缺少min、max這類函數,求數值絕對值的函數abs只接收/返回雙精確度小數類型,排序介面只能藉助sort.Interface無奈的迴避了被比較對象的類型,等等等等,都是沒有泛型導致的結果。沒有泛型,介面很難優雅起來。Go開發人員沒有明確拒絕泛型,只是說還沒有找到很好的方法實現泛型(能不能學學已經開源的語言呀)。現實是,Go 1.0已經定型,泛型還沒有,那些醜陋的介面為了保持向後相容必須長期存在著。
1.12 實現介面不需要明確聲明
這一條通常是被當作Go語言的優點來宣傳的。但是也有人不贊同,比如我。如果一個類型用Go語言的方式默默的實現了某個介面,使用者和代碼維護者都很難發現這一點(除非仔細核對該類型的每一個方法的函數簽名,並跟所有可能的介面定義相互對照),自然也想不到與該介面有關的應用,顯得十分隱晦,不直觀。支援者可能會辯解說,我可以在文檔中註明它實現了哪些介面。問題是,寫在文檔中,還不如直接寫到類型定義上呢,至少還能得到編譯器的靜態類型檢查。缺少了編譯器的支援,當介面類型的函數簽名被改變時,當實現該介面的類型方法被無意中改變時,實現者可能很難意識到,該類型實現該介面的隱含約束事實上已經被打破了。又有人辯解說,我可以通過單元測試確保類型正確實現了介面呀。我想說的是,明明可以通過明確聲明實現介面,享受編譯器提供的類型檢查,你卻要自己找麻煩,去寫原本多餘的單元測試,找虐很爽嗎?Go語言的這種做法,除了減少一些對介面所在庫的依賴之外,沒有其他好處,得不償失。
1.13 省掉小括弧卻省不掉花括弧
Go語言裡面的if語句,其條件運算式不需要用小括弧擴起來,這被作為“代碼比較簡潔”的證據來宣傳。可是,你省掉了小括弧,卻不能省掉大括弧啊,一條完整的if語句至少還得三行吧,人家C、C++、Java都可以在一行之內搞定的(可以省掉花括弧)。人家還有x?a:b
運算式呢,也是一行搞定,你Go語言用if else寫至少得五行吧?哪裡簡潔了?
1.14 編譯產生的可執行檔尺寸非常大
記得當年我寫了一個很簡單的程式,把所有系統內容變數的名稱和值輸出到控制台,核心代碼也就那麼三五行,結果編譯出來把我嚇壞了:EXE檔案的大小超過4MB。如果是C語言寫的同樣功能的程式,0.04MB都是多的。我把這個資訊反饋到官方社區,結果人家不在乎。是,我知道現在的硬碟容量都數百GB、上TB了……可您這種最佳化程度……怎麼讓我相信您在其他地方也能做到不錯呢。(再次強調一遍,我所有的經驗和資料都來自Go 1.0發布前夕。)
1.15 不支援動態載入類庫
靜態編譯的程式當然是很好的,沒有額外的運行時依賴,部署時很方便。但是之前我們說了,靜態編譯的檔案尺寸很大。如果一個軟體系統由多個可執行程式構成,累加起來就很可觀。如果用動態編譯,發布時帶同一套動態庫,可以節省很多容量。更關鍵的是,動態庫可以運行時載入和卸載,這是靜態庫做不到的。還有那些LGPL等協議的第三方C庫受著作權限制是不允許靜態編譯的。至於動態庫的版本管理難題,可以通過給動態庫內的所有符號添加版本號碼解決。無論如何,應該給予程式員選擇權,讓他們自己決定使用靜態庫還是動態庫。一刀切的拒絕動態編譯是不合適的。
1.16 其他
- 不支援方法和函數重載(overload)
- 匯入pkg的import語句後邊部分竟然是文本(import ”fmt”)
- 沒有enum類型,全域性常量難以分類,iota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 定義對象方法時,receiver類型應該選用指標還是非指標讓人糾結
- 定義結構體和介面的文法稍繁,
interface XXX{}
struct YYY{}
不是更簡潔嗎?前面加上type
關鍵字顯得羅嗦。
- 測試類別庫testing裡面沒有AssertEqual函數,標準庫的單元測試代碼中充斥著
if a != b { t.Fatal(...) }
。
- 語言太簡單,以至於不得不放棄很多有用的特性,“保持語言簡單”往往成為拒絕改進的理由。
- 標準庫的實現總體來說不甚理想,其代碼品質大概處於“基本可用”的程度,真正到企業級應用領域,往往就會暴露出諸多不足之處。
- 版本都發展到1.2了,goroutine調度器依舊預設僅使用一個系統線程。GOMAXPROCS的長期存在似乎暗示著官方從來沒有足夠的信心,讓調度器安全正確的運行在多核環境中。這跟Go語言自身以並發為核心的定位有致命的矛盾。
上面列出的是我目前還能想到的對Go語言的不爽之處,畢竟時間過去兩年多,還有一些早就遺忘了。其中一部分固然是小不爽,可能忍一忍就過去了,但是很多不爽積累起來,總會時不時地讓人難受,時間久了有自虐的感覺。程式員的工作生活本來就夠枯燥的,何必呢。
必須要說的是,對於其中大多數不爽之處,我(Liigo)都曾經試圖改變過它們:在Go 1.0版本發布之前,我在其官方郵件組提過很多意見和建議,極力據理力爭,可以說付出很大努力,目的就是希望定型後的Go語言是一個相對完善的、沒有明顯缺陷的程式設計語言。結果是令人失望的,我人微言輕、勢單力薄,不可能影響整個語言的發展走向。1.0之前,最佳的否定自我、超越自我的機會,就這麼遺憾地錯過了。我最終發現,很多時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技術人員的問題。
第2節:我為什麼對Go語言的某些人不爽?
這裡提到的“某些人”主要是兩類:一、負責專職開發Go語言的Google公司員工;二、Go語言的推崇者和腦殘粉絲。我跟這兩類人打過很多交道,不勝其煩。再次強調一遍,我指的是“某些”人,而不是所有人,請不要對號入座。
Google公司內部負責專職開發Go語言的核心開發組某些成員,他們傾向於閉門造車,固執己見,對第三方提出的建議不重視。他們常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是:現有的做法很好、不需要那個功能、我們開發Go語言是給Google自己用的、Google不需要那個功能、如果你一定要改請fork之後自己改、別幹提意見請提交代碼。很多言行都是“反開源”的。通過一些具體的例子,還能更形象的看清這一層。就留下作為課後作業吧。
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他們對1.0版本的散漫處理。那時候Go還沒到1.0,初出茅廬的小學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是全面翻新的最佳時機,彼時不改更待何時?1.0是打地基的版本,基礎不牢靠,等1.0定型之後,處處受到向後相容性的牽制,束手縛腳,每前進一步都阻力重重。急於發布1.0,過早定型,留下諸多遺憾,彰顯了開發人員的功利性強,在技術上不追求盡善盡美。
Go語言的核心開發成員,他們日常的開發工作是使用C語言——Go語言的編譯器和執行階段程式庫,包括語言核心資料結構map、channel、scheduler,都是C開發的——真正用自己開發的Go語言進行實際的大型應用開發的機會並不多,雖然標準庫是用Go語言自己寫的,但他們卻沒有大範圍使用標準庫的經曆。實際上,他們缺少使用Go語言的實戰開發經驗,往往不知道處於開發第一線的使用者真正需要什麼,無法做到設身處地為程式員著想。缺少使用Go語言的親身經曆,也意味著他們不能在日常開發中,及時發現和改進Go語言的不足。這也是他們往往自我感覺良好的原因。
Go語言社區裡,有一大批Go語言的推崇者和腦殘粉絲,他們滿足於現狀,不思進取,處處維護心中的“神”,容不得批評意見,不支援對語言的改進要求。當年我對Go語言的很多批評和改進意見,極少得到他們的支援,他們不但不支援還給予打擊,我就納悶了,他們難道不希望Go語言更完善、更優秀嗎?我後來才意識到,他們跟喬幫主的蘋果腦殘粉絲們,言行一脈相承,具有極端宗教傾向,神化主子、打擊異己真是不遺餘力呀。簡簡單單的技術問題,就能被他們上升到意識形態之爭。現實的例子是蠻多的,有興趣的到網上去找吧。正是因為他們的存在,導致更多理智、清醒的Go語言使用者無法真正融入整個社區。
如果一個項目、團隊、社區,到處充斥著讚美、孤芳自賞、自我滿足、不思進取,排斥不同意見,拒絕接納新方案,我想不到它還有什麼前進的動力。逆水行舟,是不進反退的。
第3節:還有比Go語言更好的選擇嗎?
我始終堅持一個頗有辯證法意味的哲學觀點:在更好的替代品出現之前,現有的就是最好的。失望是沒有用的,抱怨是沒有用的,要麼接受,要麼逃離。我曾經努力嘗試過接受Go語言,失敗之後,註定要逃離。發現更好的替代品之後,無疑加速了逃離過程。還有比Go語言更好的替代品嗎?當然有。作為一個屌絲程式員,我應該告訴你它是什麼,但是我不說。現在還不是時候。我現在不想把這兩門程式設計語言對立起來,引發另一場潛在的語言戰爭。這不是此文的本意。如果你非要從現有資訊中推測它是什麼,那完全是你自己的事。如果你原意等,它或許很快會浮出水面,也未可知。
第4節:寫在最後
我不原意被別人代表,也不願意代表別人。這篇文章寫的是我,一個叫Liigo的80後屌絲程式員,自己的觀點。你完全可以主觀地認為它是主觀的,也完全可以客觀地以為它是客觀的,無論如何,那是你的觀點。
這篇文字是從記憶裡收拾出來的。有些細節雖可考,而不值得考。——我早已逃離,不願再回到當年的情境。文中涉及的某些細節,可能會因為些許偏差,影響其準確性;也可能會因為缺少出處,影響其客觀性。如果有人較真,非要去核實,我相信那些東西應該還在那裡。
Go語言也非上文所述一無是處,它當然有它的優勢和特色。讀者們判斷一件事物,應該是優劣並陳,做綜合分析,不能單聽我一家負面之言。但是它的那些不爽之處,始終讓我不爽,且不能從其優秀處得以完全中和,這是我不得不放棄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