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JavaScript是基於對象的語言?

來源:互聯網
上載者:User

    “JavaScript不是物件導向的語言”

    我想說這句話的時候,沒有人反對。

    那麼什麼是物件導向?

    簡單地講,“物件導向就是把現實中的事物抽象化”,“物件導向這個詞也許讓它叫做面向抽象更加貼切”。

    定義一: 物件導向方法是一種運用對象、類、封裝、繼承、多態和訊息等概念來構造、測試、重構軟體的方法。

    定義二: 物件導向方法是以認識論為基礎,用對象來理解和分析問題空間,並設計和開發出由對象構成的軟體系統(解空間)的方法。 由於問題空間和解空間都是由對象組成的,這樣可以消除由於問題空間和求解空間結構上的不一致帶來的問題。簡言之,物件導向就是面向事情本身,物件導向的分析過程就是認識客觀世界的過程。

    JavaScript中有對象的概念嗎?

    有,看看這樣的指令碼,這樣寫是正確的:

var obj = new Object();
obj.width = 12;
alert(obj.width);

    但是JavaScript沒有繼承的概念,進而也沒有多態的概念,事實上,每個JavaScript對象是相同基類的執行個體。

    很多人沒有區分“物件導向”和“基於對象”兩個不同的概念。物件導向的三大特點(封裝,繼承,多態)缺一不可,通常“基於對象”使用對象,但是無法利用現有的對象模板產生新的物件類型,繼而產生新的對象,也就是說“基於對象”沒有繼承的特點,而“多態”是表示為父類類型的子類對象執行個體,沒有了繼承的概念也就無從談論“多態”,缺少了繼承和多態的特性,JavaScript就只是個基於對象的語言。

2006-10-30記:
今天在看jQuery.js時。看到prototype.js相關的一點東西,說到JavaScript的繼承。可能我一開始就錯了,希望沒有誤導別人,內容如下:

類的繼承其實javascript本身就支援的,不過prototype提供了一種另外的方法。
按照javascript的支援的實現:

var Student=Class.create();
      Student.prototype=new Person();

      這樣就實現了Student繼承至Person。
      在使用prototype的情況下可以這麼實現:

      var Student=Class.create();
      Object.extend(Student.prototype,Person.prototype);

      子類要增加方法時可使用

Student.prototype.study=function(){};

      或 

Object.extend(Student.prototype,{
           study:fun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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