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內容行銷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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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nbsp; 內容行銷 自己 規則

在飛往比利時的飛機上,我一直在閱讀由Ann&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37954.html">nbsp; Handley和C.C.Chapman合著的Content Rules、Richard Branson著的Screw It, Let’s Do It,以及Denis Leary寫的Why We Suck這三本書, 從中我總結了3條內容行銷人員應該遵守的準則。

1. 你是內容發行者

Publisher? 這個詞究竟是指什麼?

在Content Rules的前沿中,Ann和C.C.就publisher一次作出討論,許多非媒體公司往往想到的就是華爾街郵報這樣的傳統出版商,而不是他們自己,其實,我們都是publisher。

簡單定義,Publisher就是以讀者想要的互動形式發客戶想要的資訊或者娛樂需求。 傳統的publisher利用這些來賺取贊助收入或者讓人們為內容付費,而非媒體公司這樣做就是為了銷售更多的產品和服務。 越來越多的公司在扮演publisher這個角色。

Publishing是一項艱苦的工作,但對於現今的公司卻不可或缺,牢記自己是一個publisher是第一準則。

2. 勇於實踐夢想!

對於Richard Branson的成功,我們常說,他一把抓住了難得的機會,而不是或許,或者是經過考慮的。

這也是一個publisher應該做的,通過內容來創新。 作為一個publisher,我們應該以創新的辦法來解決客戶的痛點,每天,每分鐘,不過創新並非因為內容,而是因為內容在讀者身上呈現的效果,這才是真正的創新。

如果等到別人做了之後,無論他是一個傳統媒體公司還是一個潛在的競爭對手,我們都已經失敗了。

3. 不要僅僅關注你自己

Dennis Leary對美國人有一個尖刻的諷刺就是所有東西都是我們的。 Our kids、our’ house、our dog...

內容行銷新手也會有這樣的問題,一直在想的都是自己,自己的產品、自己的服務、利益... 然而成功的publishing卻是所有以讀者為中心... 你的客戶。 如果你不是以相關的和吸引人的內容來解決他們的痛點,那你只不過是增加噪音而已。

You have a choice.

本文來自SocialBeta內容貢獻者wisp,翻譯自The Three Rules of Content 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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