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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和夢想
小蘭讀大學的時候由遊戲狂人升級為遊戲開發狂人,和同宿舍的狗子做了一個山寨的小遊戲,雖然不算大成功,但是也算小有成就。 清純的小青年們還對天發誓以後要做出最具人氣的遊戲,畢業之後兩人為了夢想進了全國最牛的遊戲企業-繁花遊戲。 他們被分在一個小團隊,開發手機遊戲,整個團隊平均年齡不到30歲,團隊激情四射,敢於嘗試新的東西,各種推陳出新,手機遊戲本身開發時間不長,3年下來,團隊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績,小蘭和狗子都成為了遊戲圈內小有名氣的開發者。
隨著年齡的增長,小蘭和狗子越來越堅定的認為遊戲就是他們一生的事業,在遊戲裡面有樂趣也有金錢。 繁花遊戲中的前輩,有些已經獨立出來成立了自己的遊戲公司,同樣是開發遊戲,人家在遊戲大賣之後賺了滿盆金銀,小蘭和狗子眼饞了,既然想把遊戲作為事業,為什麼不自己出來幹呢?能做自己喜歡的事還可以賺更多的錢。
開始打拼的路
小蘭和狗子辭職了,成立了一家遊戲公司,又叫了圈內的兩個朋友加入公司,共同創業。 如今想起來公司開業時的宣言「永遠的遊戲四人幫」這句代表著夢想和希望的一句話,現在卻被法律打的粉碎。
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們遭遇了法律的懲罰呢?小蘭和狗子的公司剛成立不久就推出了一款有創意的遊戲產品,首日下載量很大,上了各個遊戲平臺的排行榜,他們沒日沒夜的幹,良好的策劃,讓山寨產品始終在模仿無法去超越,一路走下來, 真真是開了個好頭,在完善已有產品的前提下,他們也在嘗試開發新的產品,並且風投也注意到他們團隊的力量,準備投入資金,支援小夥子們的夢想。
法律的麻煩
簽了term sheet,就等著第二天簽增資協定和等錢進賬了,小蘭團隊卻收到法院傳票,小蘭有點摸不著頭腦,法院怎麼找上門了?自己沒干犯法的事呀!
法院的傳票可不是鬧著玩的,小蘭只好去找律師諮詢相關的事宜。
律師看了小蘭公司的情況,得出以下三個結論:
1. 涉嫌侵犯他人美術作品著作
2. 涉嫌侵犯他人軟體著作
3. 創始人小蘭和狗子違反競業禁止條款
法律解析
首先,一個遊戲企業在法律上的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權利有哪些呢?一般包括:
1. 遊戲人物或卡通形象的美術作品著作權
2. 遊戲軟體作品著作權(原始程式碼)
3. 遊戲名稱的注冊商標
其次,初創公司的創始合夥人和原公司的競業禁止協定是否到期;
一個新的遊戲開發團隊,如果選用他人設計的遊戲人物或卡通形象需要得到設計者的許可,否則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遊戲是軟體產品,涉及到原始程式碼的使用問題,如果未經許可使用了他人遊戲作品中的軟體原始程式碼,則涉嫌侵權; 大機構的遊戲名稱會申請注冊商標,對於那些走相似路線使用類似遊戲名稱的企業,同樣存在侵權風險。
小蘭公司的遊戲人物沒有得到授權,並且使用了原公司遊戲的部分原始程式碼,另外,小蘭和狗子都和繁花遊戲簽訂了競業禁止協定,違反了「在離開公司2年內不從事相關行業,不得設立自己的公司從事相關行業」等合約條款。
結局
在律師的協調下,小蘭最終和繁花遊戲達成庭外和解,賠償繁花遊戲10萬元人民幣,停止使用繁花遊戲的部分原始程式碼,繁花遊戲不再追究小蘭和狗子違反競業禁止條款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