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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為什麼軟體發展的週期總是預估的2~3倍? 這是開發者的錯? 還是管理的問題? 技術粗糙,或者其他原因? 或者這只是程式猿世界的自然法則......
回答:Micheal Wolfe 創業者 (7444票)
來,讓我們從三藩市出發,沿著西海岸徒步旅行,到洛杉磯的紐波特沙灘吧! 看看地圖,然後計畫一下路線。 路線全圖
嗯嗯,這趟紅色之旅長約400英里(643.7公里);漢子們一天睡8小時,吃2小時,逗貓2小時,還能能走個10小時,這樣每天走40英里(64.3公里)妥妥的吧!
所以,10天后的晚上六點,我們就能威武滾到洛杉磯啦,趕緊讓洛杉基友訂好這週末的飯局,想想都興奮不已啊!
第二天,大家一早集合,背好行囊、攤開地圖,規劃第一天的路程...... 嗯? 第一天大圖
看上去前方道路多曲折啊。 走40英里路只能到「月亮灣」的一半。 這麼一看,整趟路途不是原來的400英里,而是500英里! 趕緊打電話給洛杉基友,推遲一下飯局時間,必須現實一點。 基友雖然有點小失望,但還是熱切期待著我們的到來。
再說10天變12天,好像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嘛,帶著第一天的小挫敗,我們總算出發了。 2個小時以後,我們總算走過了家附近的動物園,然後俯瞰這條小路:小路
兄貴們,這玩的是蝸牛模式啊! 沙子地、漫水路、陡階梯、亂地裂、憤怒的海獅...... 我們的速度最多也就2英里每小時,只有計畫速度的一半啊,難道我們一天要走20個鐘頭? 還是讓基友再把飯局日期推後吧。
這樣,我們來個敏捷策略,雙管齊下:路上我們不逗貓了,一天走12個小時,然後再讓基友把飯局日期推後到下個週末。 洛杉基友有點毛,但還是辦妥了。
走了12小時以後,我們打算在摩斯的海灘埋鍋造飯搭帳篷。 靠!! 這麼大風裡永遠支不起個像樣的帳篷啊! 最後鬧到半夜才躺下,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都是維斯特洛的鐵民,明天走快點就行了。
我們睡過頭了,滾來滾去磨蹭到10點才起來。 次噢! 這個樣子怎麼可能一天走12個小時! 算了,今天就走10小時吧,明天再加把力走14個小時。
狠拼了幾個小時以後,我發現隊友一瘸一拐地跟不上了。 哦~我去年買了個表,腳上好大一個水泡啊! 必須馬上處理,把問題扼殺在搖籃裡,我們是一個團隊!
我跑了45分鐘,3英里路,買來了邦迪給我隊友,我累壞了,而且太陽也快下山了。 這一天基本也報銷了,我們只走了6英里。 但是我買來了新的補給,情況還行,明天一定會更好!
起床以後,我們綁上繃帶繼續上路。 前方豁然開朗...... 次噢次噢次噢次噢,這是啥麼啊! 懸崖
坑爹地圖上根本沒畫這鬼地方啊! 尼瑪一座懸崖讓我們飛過去啊,我們只好繞道內陸,走了3英里,迷路兩次,中午才回到正路。
這半天相當於只走了1英里。 再打電話給洛杉基友延期嗎? 不行!! 我們必須熬夜趕路,這樣才能趕上日程。
一夜困頓以後,隊友早上醒來頭痛欲裂,高燒不退。 我要給他打打氣,讓他堅持下去,結果他當時就毛了,「混蛋!! 我已經在冰冷的凍霧裡走了3天沒歇了。 」
好吧,今天又廢掉了,我們就修整一下吧。 修整以後,我們必須日行14英里! 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沒幾天了,我們堅持一下就行了。
早上顫顫巍巍地醒來,強迫自己看一下地圖:
混蛋!! 我們走了5天,才走了這麼點啊! 必須做重新仔細估算一下路程,召集來所有隊友開會,還沒醒的給我吼起來,每一個人都必須再次面對現實。
隊友說:「我們4天走了40英里,還有600英里的路,所以應該60天才能到,保守點估計,70天吧。 」
我就崩潰了:「70你個大爺! 好吧,雖然我對於這種旅行沒有經驗,但從三藩市走到洛杉磯怎麼可能要70天!! 你讓我怎麼和洛杉基友說,復活節再相會?! 」
我接著說:「如果你們可以一天走16個小時,事情就會完全不一樣! 雖然這很蛋疼,但現在是危急時刻,讓我們走起來!! 」
隊友沖我吼了回來:「當初我才不會告訴洛杉基友我們一周就能走到,這是你的責任,弄死我們算了。 」
大冷場~~~
最後電話還是沒打,等明天隊友恢復理智以後,我再和他談談。
第二天早上,大雨傾盆,我們在帳篷裡躲到10點,才打包出發。 拖著酸痛的肌肉和新冒出來的水泡。 昨天晚上的爭吵誰也不想再提起,直到我發現隊友竟然把水壺落下了! 我 T-M-D 咬死你,我們只能又花30分鐘走回去找回水壺。
我忽然靈光一閃:嘿! 我們廁紙用完了! 得趕緊到下一個鎮子補充彈藥了。 但是,前方又是豁然開朗,怒吼的三岔河就在面前奔騰,而我小肚一沉,菊花一緊,只想拉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