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征信業在大資料背景下的跨越式發展應建立符合大資料的征信法律制度和商務規則體系;加強征信產品創新;提高大資料技術處理能力;健全大資料資訊共用機制;提升征信監督管理水準;建立符合大資料的資訊安全保護機制。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大資料越來越受到關注,其應用逐步滲透至多個行業,開啟了全新的資料時代。 資料是征信業務開展的基礎資料,征信活動主要是圍繞資料進行採集、整理、保存、加工,並最終向資訊消費者提供。 大資料不僅為征信業發展提供了極為豐富的資料資訊資源,也改變了征信產品設計和生產理念,成為了未來征信業發展最重要的基石。 我國征信業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在大資料時代存在征信法律制度和商務規則不夠完善、征信機構資料處理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 未來征信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並存,研究大資料時代征信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大資料時代征信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目前,對大資料無公認的定義,一般認為大資料是指所涉及的資料量規模巨大到無法通過目前主流軟體工具,在合理時間內達到擷取、管理、處理、並整理成為服務于經營決策的資訊。 大資料的出現,使征信業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一)大資料時代征信業面臨的機遇。
1.優化征信市場的格局。 隨著征信機構市場化運營機制的確立,將會有更多資訊資源優勢的企業借助互聯網、大資料等資訊技術的創新進步,從征信業薄弱環節切入,通過服務創新或產品創新打破原有的征信市場格局。 一是電商企業將組建征信機構。 以阿裡巴巴為例,其利用淘寶、天貓、支付寶平臺上的行為資料和信用情況,建立成了涵蓋數十萬企業的資料庫,具備了開展網路征信服務的基礎和實力。 二是金融機構建立征信機構。 例如平安集團擬整合網貸資訊、銀行信貸資訊、車輛違章資訊等,建立金融資料採礦仲介機構。 三是新型征信機構應運而生。 一些大資料公司依靠技術手段,以電子商務、社交網路為平臺,採集資訊,提供信用資訊服務,可能成為新型的征信機構。
2.推動征信業的轉型升級。 大資料給征信業帶來轉型升級的歷史機遇,未來的征信業將以智慧資料分析系統為平臺,利用大資料採礦技術,支援征信業發展創新。 大資料支援征信業升級和轉型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一方面大資料促成征信業建立全新的風險控制體制,向有效監管轉型。 大資料技術對客戶信用資訊進行深度挖掘,即時監控,防範潛在的信用風險。 另一方面大資料支援征信機構向精細化管理轉變。 大資料的核心優勢在於資訊挖掘,精細化管理的首要條件是充分資訊化,包括商務資訊化和管理資訊化。
3.促進征信業差異化競爭。 征信機構通過採用不同的資料來源,不同的資料處理方式,針對不同的客戶,開發出不同的產品,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市場需求,實現差異化競爭。 例如,金融機構對征信服務的需求將從單個借款主體的信用報告,擴展到運用信用資訊拓展網路影響和金融服務管道。 P2P網路借貸、電商金融等業態需要借助信用資訊共用防範風險,降低交易成本。
4.拓展征信資料來源。 大資料使征信資料來源呈現多元化、多層化和非結構化的特點,更加全面和真實地反映資訊主體的信用情況。 征信機構從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實體機構中採集資訊,轉向從互聯網等虛擬世界中獲取資訊。 在資料獲取的廣度和深度上,征信資料量將激增,採集包括證券資料、保險資料、商業信用資料、消費交易資料和公共事業繳費資料等,全面地覆蓋與資訊主體相關的各項因素。
(二)大資料時代征信業面臨的挑戰。
1.現有征信商務規則與大資料時代不匹配。 我國有關征信業的法律法規的規制物件主要是傳統金融領域,《征信業管理條例》及其配套制度初步構建了我國征信業的法律法規框架,但是《征信業管理條例》是否滿足大資料時代征信業務的規則要求,尚未得到市場驗證。 目前,缺少對大資料時代征信活動的規範,如有關大資料獲取、整理、保存、加工和處理的制度要求。 因此,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征信商務規則,以更好促進大資料時代征信市場的發展。
2.征信業監管技術和水準需改進。 大資料時代給征信業發展帶來深刻影響,同時也對征信業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適應大資料時代的征信監管需求,征信監管水準要能跟上大資料征信的發展水準,監管政策要符合大資料的基本規律,監管人員要具有適應大資料的知識和能力。 在行業自律監管方面,我國行業監管尚未發育成熟,行業標準尚未統一,行業規範以及行業職業道德等內容尚未完善。
3.資訊安全和隱私保護形勢嚴峻。 隨著資料的進一步集中和資料量的急劇增長,對海量資料進行安全防護變得更加困難,資料的分散式處理也加大了資料洩露的風險,隱私保護和資料安全成為制約大資料發展的瓶頸。 大資料時代下的征信業同時具有了大資料和征信兩個特性,對隱私保護和資料安全的要求更高。
4.資料處理能力亟待提高。 如何有效處理大資料,是大資料發揮作用的重要環節。 益百利等大型征信機構在資料處理方面已經採取多層次資料採礦等先進技術,利用私有雲平臺,對系統中海量資料進行處理和研發,減少主觀判斷,提高風險預測的準確性。 但是目前我國征信機構發展起步較晚,缺少對資料處理的核心技術,導致資料分析結果不能夠準確的識別個體或組織的行為。
5.硬體基礎設施需要全面升級。 過去征信機構存儲征信資料主要是在本地建立資料庫,大資料時代隨著資料量呈幾何級數的增加,征信機構硬體技術的發展已經跟不上資料容量的增長速度,資料存儲面臨較大壓力。
大資料時代征信業發展的措施與建議
隨著大資料時代的到來,未來征信業發展要從制度設計、技術進步、資訊共用、監督管理、隱私保護等方面不斷創新,促進征信業在大資料背景下的跨越式發展。
(一)建立符合大資料的征信法律制度和商務規則體系。 現有的征信法律體系都是基於傳統資料模式下制定的,難以滿足大資料等新技術條件下征信業發展的制度需求。 在征信業務開展過程中,大資料的收集使用可能涉及國家資訊安全、企業營業秘密、公民隱私等,為了給大資料條件下征信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需要從征信立法層面完善資訊安全和資料管理的法律制度,明確大資料背景下資料獲取、整理、加工、 分析、使用的規則,確保大資料時代征信業發展有法可依。
(二)加強征信產品創新。 隨著可獲得的資料量呈幾何倍數的增加,征信機構通過深度挖掘和使用這些資料,就可以極大地拓展征信產品的種類,不僅能夠提供信用報告查詢等基礎服務和產品,還可以提供其他綜合性產品,滿足社會各界的需求。 從征信產品的滿足層次高低的不同,可以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的征信產品。 宏觀層面,征信機構通過大資料分析可以對系統性、全域性的風險資訊進行預測。 中觀層面,征信機構的海量資料包含大量時效性和政策含義都很強的資訊,可以靈活多樣地進行多維度組合分析。 把這些資訊整理和挖掘出來,建立對應的指數體系,有助於行業監管。 微觀層面,在信用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同意的前提下,征信機構可以提供每一個信用主體的信用報告、信用評分、身份驗證、欺詐檢測、風險預警、關聯分析等多種資料服務。
(三)提高大資料技術處理能力。 大資料價值的完整體現需要多種技術的協同。 資料幫浦與集成、資料分析以及資料解釋,是大資料時代征信資料處理的三個重要環節,在資料處理過程中搜尋引擎、雲計算、資料採礦等新技術使用必不可少。 因此,征信機構要加大資料處理分析專業人才隊伍的培養,同時要引進大資料處理的專業方法和工具,建立前瞻性的征信業務分析模型,更好的把握、預測市場和資訊主體的行為。
(四)健全大資料資訊共用機制。 完善的大資料標準體系是推進資料共建共用的前提。 目前,我國來自各行業、各管道的資料標準存在差異,成為阻礙資料開放和共用的關鍵瓶頸。 建議儘快統一標準及格式,以便進行正常化的資料融合,提升大資料的整合能力,打破資源部門間的資訊孤島,從而完善資訊共用機制。
(五)提升征信監督管理水準。 對於大資料時代的征信業,在注重市場培育的同時,要加強對行業的監督管理,防範信用風險。 監管部門自身也要不斷學習,一方面制定符合大資料的征信商務規則,推動征信業儘快適應大資料時代的發展要求;另一方面要制定並實施符合大資料時代征信業的監管措施,建立跨部門合作監管機制,引導和推動行業自律, 以行業自律促進大資料時代下征信業的有序發展。
(六)建立符合大資料的資訊安全保護機制。 在制度設計上,要規定資訊主體、資訊提供者、征信機構、資訊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責任,明確隱私資訊的範圍,確保資訊主體的資訊依法使用。 在技術上,要研究並採用最先進的網路資訊安全技術,從資訊的存儲、傳遞、使用、銷毀等全流程進行資訊保護,防止資訊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