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者聯盟缺位移動互聯網根基不穩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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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互聯網 開發者 根基 缺位
雖然開發者聯盟並不是萬能的,要開發出更多創新性的優質應用,本質上還取決於廣大協力廠商開發者,但是從塑造良好的產業環境,保障開發者利益的角度看,開發者聯盟可謂不可或缺。  本刊記者 豆瑞星  今年以來,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投資熱度不斷下降,對於非常依賴風險投資的不少開發者而言,日子正越來越難過。  2011年是移動互聯網的「黃金年」,風投資本大量湧入移動互聯網行業,投中集團在2月23日曾發佈了一份統計資料,其中顯示,國內移動互聯網行業2011年全年共有59家移動互聯網企業獲得風險投資,已披露融資規模達4.7億美元。  但是進入2012年,風投對移動互聯網的態度趨於冷淡。 有業內人士表示,不少開發者在尋求新輪融資和資本方溝通時,風投大多持觀望態度,真正行動的少。 即使有個別投資的,則直接砍掉近一半金額,對公司的估值也有所降低。 而且同一企業2011年獲得1000萬美元融資需要付出10%-20%的股份,今年就得付出30%乃至更高的股份。  其實風險投資對移動互聯網領域的冷淡,只是移動互聯網產業遭遇困境的一個方面。 傳統互聯網巨頭入駐移動互聯網,以及移動互聯網產業一直以來的安全、版權問題等,都讓這個產業未來充滿不確定性。 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一個強大的協力廠商開發者聯盟組織。  傳統互聯網巨頭的強勢  「中國互聯網巨頭不會像美國的那樣完全的開放,目前沒有一家做到。 所以,一些創業者如果有遠大的夢想,機會還是很小的,因為大公司會想辦法遏制你。 」在去年8月份清科集團舉辦的中國移動互聯網投融資高峰論壇上,58同城創始人兼CEO姚勁波(微博)如此表示。 他認為,對於弱勢的協力廠商開發者來說,只有佔領了市場先機,贏得了使用者之後,讓巨頭合作,才能贏得出路。  從2009年步入3G時代,蘋果手機風行,移動互聯網產業也正式拉開大發展的序幕。 當時除手機QQ等少數應用外,巨頭對移動互聯網領域都缺乏反應。 寬鬆的產業環境和巨大的產業機遇促使了大量App開發者的迅速湧現,移動互聯網產業呈現蓬勃發展的勢頭。  進入2011年,移動互聯網走向爆發式增長的臨界點,產業規模逐漸顯現,此時巨頭卻選擇了介入。 為了防止出現「以大欺小」的名義,巨頭紛紛推出開放平臺,宣稱將與廣大的協力廠商開發者互利共贏,一同成長。 並由此籠絡了不少協力廠商開發者,建立了各自的龐大生態系統。  在移動互聯網領域,大公司與小公司之間的關係問題,仍然是無法繞過的一道坎。 如今,包括百度、騰訊在內的互聯網巨頭紛紛搶灘移動互聯網,讓這個問題更加嚴峻。  如今各大互聯網巨頭紛紛進軍手機領域,與手機廠商合作推出智慧手機終端,意圖搶佔移動互聯網的入口。 可以看出,移動互聯網的控制權之爭日益激烈,而參與者是傳統互聯網巨頭,而非後來成長出來的移動互聯網公司。  廣大的協力廠商開發者仍然在為互聯網巨頭的開放戰略振臂高呼,感謝這難得的「恩賜」。 殊不知整個移動互聯網產業的主導權正在從手中流失,未來自己的命運將掌握在別人手中。  如今開放平臺的發展正在呈現出它的負面效應。 廣大的協力廠商開發者固然可以通過接入開放平臺,獲得本身發展所需的流量、計費工具、廣告投放等資源,但是對於巨頭的依賴,讓他們無法完全掌握公司的發展方向。 特別是在發展戰略上與巨頭的利益產生衝突時,開發者就面臨更為艱難的選擇。  而且由於受到展示空間、排名等方面的限制,不少開發者即使能將應用展示在開放平臺中,所分得的流量資源也相對有限。 在收入分成上,大量中小開發者需要被動接受大公司制定的「遊戲規則」,缺乏與大公司議價的能力。  如果查看在移動智慧終端機上排名最靠前的應用,很容易發現,諸如手機QQ、微信、手機新浪微博、手機人人網(微博)、手機騰訊微博等應用均是由傳統互聯網巨頭開發的,巨頭的開放戰略顯然是有限開放,面對移動互聯網這塊大蛋糕, 巨頭們著眼的是控制權,是分蛋糕的權力。 而協力廠商開發者只是瞄準了眼前微乎其微的一小部分。 未來雙方在權力上的不對等將會更加顯現。  開發者聯盟的作用  其實,為了應對安全、版權、標準等問題,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有識之士也在積極組建開發者聯盟,不過目前這種聯盟非常鬆散,名不副實。  例如國內早在 2009 年 8 月份就由搜狐 IT 發起建立了「手機應用開發者聯盟」,並得到了《程式師》雜誌、CSDN(微博)、CNET 科技資訊網等眾多媒體的支援。 當時他們提出聯盟由運營商代表、開發者代表和國內知名專家代表組成,主要承擔三項功能:為創新的技術提供迅速發育和快速成長的輿論環境;為廣大的手機應用開發者提供合作交流的管道;為運營商、手機應用開發者以及終端使用者, 提供溝通協作的管道。  從定位上看,這個聯盟更像一個社區,提供了移動開發領域各方之間溝通交流的一個管道,而無法為開發者解決具體的問題,如安全、盜版問題,更別說在於互聯網巨頭合作時,共同進退,在收入分成、廣告投放等關鍵環節上,爭取權利,獲得地位上的平等。  那麼移動互聯網領域的開發者聯盟應當是怎樣一個組織? 可以參考目前行業協會的模式,這個開發者聯盟首先應當具備足夠的公信力,有一套嚴格的標準對開發者本身進行審核和篩選,保證聯盟的所有成員在產品和服務上的規範性,從而遏制暗扣費、暗吸流量以及盜版成風的問題;  其次, 聯盟還需要有與政府溝通合作的能力,能夠及時將產業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回饋給政府,爭取在法律、政策上的支援。 當前移動互聯網與雲計算兩大產業日益融合,而政府對於雲計算非常支援,那麼廣大的移動互聯網開發者如何利用政策上的優惠發展自己,這就需要有個統一的行業組織去跟政府溝通和協調;  最後,聯盟必須有統一行動的能力, 能夠統一不同開發者的意見,並形成統一的意志,進而在跟巨頭合作時,保證足夠的議價能力。  其他從更多細節上,例如促進開發者合作,協助產品測試,提供培訓,建立統一的開發標準,與終端廠商溝通解決適配問題等,開發者聯盟都可以發揮關鍵性的作用。  在國外,由前數位媒體協會(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執行理事 Jon Potter 領導建立的移動應用開發者行業性組織——應用程式開發者聯盟(Application Developers Alliance), 實際上就是類似的組織。 該組織除提供基於線上資料庫的合作網路、多平臺使用的產品測試控管、優惠或免費的行業動態和技術輔導培訓,及標準化的培訓和認證程式、優惠主機和雲服務等基礎服務外,還能夠就隱私、專利、版權甚至移動寬頻等問題遊說政府, 以期能從政策上給開發者帶來説明。  此外,開發者聯盟還需要自覺接受媒體和廣大協力廠商開發者的監督,防止聯盟成為少數人謀求自身利益的工具。  雖然開發者聯盟並不是萬能的,要開發出更多創新性的優質應用,本質上還取決於廣大協力廠商開發者,但是從塑造良好的產業環境,保障開發者利益的角度看,開發者聯盟可謂不可或缺。 否則,移動互聯網發展就缺乏穩固的根基,未來一朝崩潰也並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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